2006年8月3日,随着犯罪嫌疑人田军被警方成功抓获,公安部和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1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已有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一个长期盘踞在大港油田的犯罪团伙被市公安局港南治安分局摧毁,“受伤”的输油管线重新恢复畅通。这是一个从打孔、安装阀门、放油、放哨、运输、销赃都有明确分工的一条龙式的犯罪团伙。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该团伙交叉结伙作案,先后在大港石化公司所属的千米桥油库至塘沽港欣油库的成品油输油管道、大港油田南三站至西一联输油管道、大港油田东二站至外输站输油管道、塘沽至燕山石化进口原油输油管道、塘沽至大港石化炼油厂原油输油管道等多处疯狂打孔盗油30余次,给国家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深夜,“油耗子”弃车而逃
2005年12月6日23时50分许,在天津市公安局港南治安分局刑侦支队,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响打破了夜的宁静。电话那边,中石油大港石化公司的员工气喘吁吁地报案称,当日23时20分,该公司治安中心巡逻人员在千米桥油库至塘沽港欣油库的汽油输油管道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陌生的油罐车,形迹十分可疑。巡逻人员试图对该车进行拦截,这时从车上跳下来5名男子,仓皇间弃车而逃。案情就是命令,港南治安分局刑侦支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中发现,输油管上被焊接了一个直径15毫米的球形阀和一个短截,经取证,警方确认,这是一起严重的打孔盗油案。
长距离输油管线是国民经济的血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石油消费的不断增长,输油气管道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一些不法之徒为了牟取暴利,疯狂地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石油长输管线已是名副其实的“千疮百孔”。由于不堪“油耗子”们的过分袭扰,很多正常运行的管道不得不停产停输。为此,公安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从2002年起,组织开展了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大港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油品产区,这些年也越来越受到了“油耗子”们的觊觎。港南治安分局近年来已相继破获多起盗油案件。
民警深知盗油案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巨大危害,因此,此案一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迅速开展工作。
油罐车主人不明
要侦破此案,唯一的线索就是被犯罪嫌疑人遗弃在现场的油罐车。所以专案组决定以此车为突破口进行案件侦破。经勘查发现,该油罐车号牌为津A77459(后确认为套牌),车内装有93#汽油11.2吨,车架号、发动机号全部被锉掉。在驾驶室车座下面发现一个10厘米左右的装饰材料小片,上写有“冀J34325挂A176”字样。这些信息使民警们立即意识到,这起盗油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很强,肯定是一伙狡猾的“老手”,侦破工作将是一场难打的硬仗。
侦查员们经过艰苦细致的推敲查证,最终确认该车真实的号牌应为“冀J34325挂A176”,这辆车的“户口”在河北省沧州市。于是,侦查员们立即转战沧州,寻找车的主人。经多方调查摸排,侦查员发现此车原为解放半挂车,主要用于跑运输,已四次被转卖,最后一次是两年前由河北省青县一农民在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北徐杨桥拆车市场卖掉。侦查员们希望能从这位农民口中得到一些意外的收获,但是该农民只知道买主是河北省黄骅人,除此之外,再也说不出其他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经过多日顺藤摸瓜好不容易才理清的一条线索就这样中断了,专案组的工作陷入了僵局。
就是这辆车
此时每一名侦查员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疑团,到哪里再找突破口呢?为了集思广益,专案组成员全体集中,“发散式”讨论,在观点的碰撞中,有一侦查员突然想到了收费站。盗油分子驾车进入油区必须经过进出油田的各收费站口,对这些收费站进行调查,也许会有一些新的发现。这个想法的提出使侦查员们连日来紧张而疲惫的神经一下子兴奋起来。侦查方向由此转向了油区周围的各收费站。经排查,油区外围有高速公路收费站、跨省市收费站共5个。侦查员们立即兵分五路奔向各处收费站,逐一调取收费站录像查看。最后在河北省歧口收费站的录像中出现的一辆车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经过对录像的反复观看核实,侦查员确认,这辆车就是犯罪嫌疑人遗弃在现场的那辆油罐车。近两个月的录像资料显示,此车曾于11月9日至12月6日在此收费站11次经过。
这一情况,犹如给侦查员注入了一针兴奋剂,大家突然眼前一亮。专案组立即采取行动,请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和天津市公安局技侦部门配合,经过连续数日的排查、分析和判断,2006年1月12日,终于有11名具有重大嫌疑的涉案人员浮出水面,其中天津7人、河北4人。
元旦刚过,眼看春节就要到了,每年两节期间发案率都会迅速上升,侦查人员充分意识到这时工作的难度和紧迫性,为了赶在春节前将此案破获,他们克服了办案资金不足的困难,每天早出晚归,往返天津、河北两地详细调查走访,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的线索。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专案组所了解到的情况越来越明晰,对几名主要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也有了准确的掌握。实施抓捕的时机到了。
津冀联动双双告捷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防止分散在津、冀两地的犯罪嫌疑人互相通风报信,专案组决定于2006年1月17日24时在津、冀两地同时抓捕。
但在原定抓捕工作展开之前,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有关线索,当日下午17时,犯罪嫌疑人刘士明在侦查人员的视线中出现,刘士明驾驶的红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停放在大港油田炼达超市门前,由于超市人员流动大、群众多,同时,又怕影响其他几路的抓捕工作,侦查人员并未当即对其实施抓捕,而是不露声色地紧密跟踪,始终将刘士明的行踪保持在民警的视线范围之内。直到当晚11时30分左右,刘士明回到了他自己开办的副食品店内。此时附近的行人已经很少了,专案组民警意识到抓捕时机到了,于是果断采取行动,在副食品店内将刘士明成功抓获。刘士明的落网,极大地鼓舞了大家的斗志。24时,其他各路的抓捕工作开始了。河北方面告捷,犯罪嫌疑人李木水被抓获。但在抓捕过程中,由于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线索中断,致使当日抓捕未果。1月18日,侦查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成重新出现,经侦查人员往返跟踪50余公里,于18日13时在大港区沙井乡某饭店将刘成及其同伙刘旭抓获。在抓捕二刘过程中,民警遭到在饭店吃饭的当地老乡(与二刘有亲戚关系)围堵,个别老乡还从饭店二楼向民警扔酒瓶。民警迅速将二人带离。(其间,还确认另一犯罪嫌疑人李祥杰已于1月9日因另案关押在大港看守所。)
审讯:一场心理的交锋
审讯过程异常艰苦,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1月17日零时起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始终保持沉默,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在此情况下,专案组认真分析了犯罪分子想抵赖、以达到蒙混过关的心理,立即分头采取政策攻心、讲明法律规定,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互相认为只有自己被抓,不供述公安机关就没有办法的心理,采取带犯罪嫌疑人互相见面的办法,摧毁他们的心理防线。终于,犯罪嫌疑人刘士明开始供述其团伙的犯罪事实。与此同时,河北方面的审讯工作也已取得突破,犯罪嫌疑人李木水也开始供述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2005年五六月间,该团伙成员互相介绍相识,在天津李祥杰、河北张建的组织下,开始进行打孔盗油犯罪活动。他们之间,有明确分工,形成了一条龙的“产业链”。从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该团伙交叉结伙作案,打孔盗油30余次,盗窃油品价值73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将所盗得的油品分别销赃到天津静海县和河北省黄骅、沧州等地,原油每吨3400元、汽油每吨4000余元。变卖所得赃款团伙成员按购买车和油罐时入股情况进行分配。
猖狂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盗油时还临时雇佣放哨和放油人员,每人一次200元。
至此,经过港南治安分局刑侦支队干警们二十多天的艰苦奋战,“12·6”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中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网,下一步对在逃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港南治安分局也在积极的部署中。
2006年4月7日,“12·6”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级督办案件,5月29日,又被市公安局列为“A级督办案件”。接到督办书后,港南治安分局重新抽调干警23人,成立了以政委刘鹤鸣为组长,副局长万铁筑为副组长的“部督案件专案组”,在原来工作基础上,针对几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重新分析案情,继续加大侦破力度。于8月3日,将又一犯罪嫌疑人田军抓获。
对涉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一直是地处大港油田的港南治安分局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此次,“12·6”案的成功告破标志着港南治安分局在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工作中又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近日,港南治安分局又传捷报,同样是公安部、市局督办的“7·19”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告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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