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7日发布公告,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此前,李宝金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其本人请求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宝金辞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根据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免去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的名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