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窜入写字楼内,趁办公室无人之际盗窃财物,在逃离之时被失主撞见。为脱逃,该男子将失主推倒在地致伤。河西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抢劫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22岁的吴某系来自内蒙古的无业人员。今年6月16日16时许,吴某到本市河西区浦口道一写字楼内预行盗窃。其佯装工作人员在大厦内走动寻找作案机会,当来到19层一办公室时,吴某发现室内无人,趁机将工作人员马某放在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包及包内IBM牌电脑、NEC牌手机及钱包等物窃走。就在吴某欲逃离现场时,刚好被失主马某撞见,马某上前阻拦,吴某一把将马某推倒在地逃离现场,后被群众及公安巡警抓获归案。经估价,被盗物品共价值人民币5170元。此外,被害人马某左足跖骨的骨折为轻伤。
今日法庭上,公诉人提出,被告人吴某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其行为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吴某辩称,自己并没有伤害马某的意图。吴某称,当时马某抓住了他的胳膊,为了逃脱,情急之下他才使劲甩了胳膊,没想到力度过大致马某摔伤。据吴某交代,他只是以盗窃为目的,根本没想伤害别人。在最后陈述阶段,马某表示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感到很后悔,并希望法官向被害人转达自己的歉意。上午9:45,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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