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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承担着重要的金融服务职能。发挥中央银行职能作用,推进天津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对于实现天津城市的发展定位,对于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加快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以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提升金融服务工作水平
近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立和完善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这个发展目标,始终把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围绕一条主线(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三项重点(加强和改善金融调控、深化金融改革和加强履行职责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了“三三四”工作措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天津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建设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铺就资金清算“快速路”。2003年以来,天津分行制定了天津市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发展规划、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等,先后组织实施了“五大工程”,推进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大额支付系统作为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系统,已于2003年4月21日在天津开通运行,作为与大额支付系统互为补充的小额支付系统,于2005年11月28日试点成功并上线运行,标志着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在天津上了新台阶。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票据清算系统建设,形成了区域票据清算“票据同时清分、清算信息网络传输、资金同时抵用”的资金清算新模式。目前,京津冀区域票据交换服务范围已覆盖到北京、天津及河北省部分地区的1945家金融营业机构,已成为连接京津冀经济往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资金清算枢纽。银行卡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06年6月末,天津市发卡总量为2568.42万张,银行卡消费额已占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组织实施了财税、海关、国库、银行横向联网系统建设工程。2005年1月、2005年9月分别完成了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工程,已正式投入使用,提升了国库、财税、海关等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了本外币票据清分一体化工程,实现了本外币票据清分一体化。
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成的天津市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由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京津冀区域票据清算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银行卡系统、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和外币票据清算系统“5+2”构成。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可以24小时为社会提供稳定、安全、高效、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使天津每日310多亿元交易资金提前2至3天进账,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加快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的同时,注重风险控制与防范,加强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支付清算体系风险防范能力得到加强。
2.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国库综合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办理各级预算收入入库750.04亿元,同比增长29.19%;办理地方预算支出264.15亿元,同比增长34.89%。加强国库核算系统建设,提高了国库资金入库汇划速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国库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实现了各级国库核算系统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收纳、退付和支拨等环节的监督。发挥国库服务职能,加强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
3.加强货币发行管理,促进发行库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发行基金“灵活调拨、合理摆布、适当集中”的原则,加强对地区货币投放、回笼情况的分析和预测,满足地区经济发展对现金的合理需求。进一步加强现金流通管理,有效控制不合理现金支出。充分发挥反假货币协调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反假货币工作。提高发行库管理质量,发行库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业务操作有了明显提高。2005年,总行天津重点库、天津分库被评为总行一级发行库。
4.积极推进征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意识。近年来,天津分行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天津市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开展了借款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工作。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应用取得成效,2004年以来,通过系统查询,金融机构拒绝有风险的贷款4617笔、金额775.06亿元。广泛开展征信知识宣传活动,举办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征信知识专题讲座,普及征信知识,征信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5.稳步推进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打击洗钱犯罪行为。在市政府组织推动下,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多领域分层次地开展工作。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促进了人民银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在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以及相关领域的协调配合。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和可疑交易核查工作。2006年2月,天津分行与天津市公安局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了一起非法金融活动洗钱案件。
6.推动外汇管理改革,积极支持对外开放。积极推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开展企业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业务。推进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发展境外投资。认真做好国际收支和银行结售汇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加强汇率各项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积极推动外汇管理改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今年上半年,分行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取缔了“网络炒汇”违法活动。
7.构建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天津分行以构建天津市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为主线,整合统计、监测、分析和调研资源加强了对天津市经济金融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形成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金融统计监测分析、金融稳定监测分析和国际收支监测分析等10个专项监测分析系统。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对天津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进行连续的、多角度的监测和分析,按月(季)形成有价值经济金融运行分析报告。提高了统计监测和分析的科学性、前瞻性、准确性,形成的调研分析成果为总行领导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开展经济建设提供了决策服务。
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金融服务手段不适应、金融服务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特别是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水平。
2紧紧抓住天津发展新机遇推进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创新和发展
市人大十四届四次全会通过的《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与北方经济中心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体现了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反映了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经济的内在规律,符合天津发展的实际。《纲要》要求,办好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企业,增建新的金融企业;培育和发展区域性金融市场;探索金融业的综合经营;积极推进外汇管理和开发性金融改革试点;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把天津办成金融安全区。这些措施是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我们要在金融工作实践中认真落实。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天津经济又快又好发展,需要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要素媒介、配置导向和市场调控作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信贷投入,扩大金融支持;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建设具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需要发挥金融服务优势,优化金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配置,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作为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要认清形势,抢抓发展机遇,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天津也是环渤海区域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金融服务工作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滨海新区要成为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要看服务功能,也要看金融服务职能的发挥,服务业也将成为滨海新区发展的方向之一。通过金融支持和服务,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从而提升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更好地参与经济全球化。
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金融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政策支持。国务院在《意见》中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这些政策措施对金融业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天津分行积极组织开展调研,提出了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建议。同时,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争取金融机构综合经营试点、扩大直接融资试点、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搞好改革和创新试点工作。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要积极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支持和服务。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指出,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这不仅是国家对天津市城市发展定位,也对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服务要求。一是要围绕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发展目标搞好金融服务。一方面,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出海口,金融服务部门要加强与环渤海及“三北”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以满足大量的货物贸易带来的贸易结算、支付清算等金融业务需求。另一方面,天津要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金融服务部门要围绕国际贸易和国际航运、海关和口岸、现代物流、科技创新和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搞好金融服务,以满足商品、劳务和资金的跨国和跨地区流动。二是围绕建设北方经济中心的发展目标搞好金融服务。产业集聚必然带来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建设北方经济中心,要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金融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建设北方经济中心,增强中心城市的金融资源集聚能力、辐射能力,天津分行要在促进北方经济中心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三是围绕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对一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天津分行要通过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树立公民的诚信意识,通过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改善资金的运行环境,要以建设生态城市为契机,增强全社会的金融生态意识,展示“信用天津”的良好形象。
3新形势下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发展目标与重点
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走金融创新之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分行金融服务工作要围绕履行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职能、完善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机制、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内控、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机制,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适应天津加快发展的形势要求。
——推进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是深化金融改革,开展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发挥中央银行在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信贷征信体系、国库服务体系等,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体制、机制;发挥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体系的作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金融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支持和吸引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落户天津,扩大中外资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人民银行要与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搞好配合,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把金融总量做大、做强。
——健全和完善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金融市场具有聚集和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金高效运转的效能。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功能,积极稳妥地发展货币市场,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功能,扩大票据市场的融资规模,发展票据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发挥债券的融资功能,搞好短期债券融资。继续发展外汇市场,增加交易品种,规范交易行为。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市场的主导作用,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测。
——推进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针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积极支持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产品的需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领域,开办、开发新的金融产品。
——推进金融服务安全稳定机制建设。人民银行监管职能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分支行对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的直接监管职能。同时,人民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肩负着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职责。人民银行要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天津市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作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确保天津金融安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分行金融服务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积极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建设以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扩大支付清算体系的服务范围。积极引导新型支付业务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支票圈存业务,做好京津冀支票截留试点工作。推广非现金支付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拓展银行卡服务领域。构建支付清算体系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第二,不断提高经理国库水平。改进和完善国库服务体系,确保财政收入和支出及时足额入库和按预算划拨。进一步完善国库统计指标与分析体系,加强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的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国库在国家预算执行、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第三,加强和改进货币发行和现金流通管理工作。加强发行基金调拨管理和现金收支分析工作,确保天津市经济发展对现金的合理需求。要加强人民币出入境监测和管理,规范人民币跨境流动秩序。充分发挥天津市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的作用,广泛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
第四,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和扩大应用效果,努力扩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搞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数据分析与利用,扩大征信服务的范围。要继续推进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地方政府在地方金融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创建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
第五,全面推进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提高资金监测和可疑交易核查质量,搞好本外币统一、覆盖整个金融业的反洗钱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
第六,进一步完善经济金融分析监测体系。加强金融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央银行职能需要并能反映金融运行的金融统计制度和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工作,提高统计指标监测分析水平,提升金融统计服务功能,加强对总量、流量和结构的分析研究,提高对区域经济金融运行及其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能力,为宏观经济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加强和改进外汇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落实滨海新区外汇管理政策改革试点工作。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机遇,研究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结合点,加强和改进外汇服务,主动提出改进外汇服务的措施和意见,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4中央银行金融服务需研究和把握的问题
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能之一,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在全社会金融服务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加强和改进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需要研究和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共识与人才。共识,就是要形成对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地位和作用的共识。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工作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是全社会金融服务工作的基础性环节,影响和带动全社会金融服务的发展。做好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对改进全社会金融服务工作、提高金融业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人才,就是要重视人才在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搞好金融服务工作,既需要专业操作人才、科研人才,也需要精通金融业务的管理人才。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金融服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促进金融服务人才素质有新的提高。
第二,科技与创新。金融服务业是高科技广泛应用的领域,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金融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推进了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推进了金融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变革。要提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水平,必须实施金融科技创新战略,广泛运用现代科技装备金融服务业,以科技创新促进金融发展,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努力形成科技支撑、引领未来、重点跨越、全面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金融服务加快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增强创新意识、探索创新机制、发展创新文化、培养创新能力、规划创新项目,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工作的制度创新、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金融服务工作上水平。要以科技创新推动金融服务的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要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调动各方面创新的积极性。要根据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在金融服务的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进行创新和突破。要通过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和手段,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第三,规划与协调。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工作系统性强,既涉及人民银行内部各部门的工作,也与金融机构、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密切相关。因此,金融服务工作的发展要注重系统性,要重视发展规划,注重吸收和采纳现代金融服务的标准和规则。要认真落实有关金融服务工作的规划和规范要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推动金融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金融服务工作要搞好前瞻性设计,努力使金融服务规划符合发展方向和实际需要,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
要增强协调意识,主动做好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和社会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加强协调,推动金融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同时,要加强区域金融服务的协调,尤其要重视发展环渤海区域的金融合作与协调。
第四,成本与效率。中央银行金融服务是全社会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提供的是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平台。因此,要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办事,讲求成本与效率。首先,中央银行金融服务应符合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其次,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机构进入金融服务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和机制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第三,中央银行管理和运行各种服务系统也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四是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和体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开发和运行成本,提高现有服务设施和应用系统的利用率,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社会效益。
第五,风险与控制。金融服务领域面临的风险,既有操作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也有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因此,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金融服务领域的风险管理,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排查和监控制度。要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和机制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要建立健全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切实防范金融服务部门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要注重发挥内审、事后监督等部门在防范资金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业务核算部门要主动接受审计和事后监督,确保金融服务体系稳定安全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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