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确保“十一黄金周、中秋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本市从2006年9月20日至2006年10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此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以节日市场食品质量好、秩序规范,群众投诉得到及时处理,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让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目标,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食品安全,营造一个欢乐、健康、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