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门抢劫加油站的6人团伙近日被警方摧毁,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分别或结伙作案近10起,而在其中最大的一起抢劫案中,一名加油站员工扮演了“无间道”中的角色,在做了劫匪内应后,又在检察机关审查时以与对方有仇被诬陷为由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昨日,北辰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将涉案的6名男子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有内应“默契”配合 加油站“成功”被劫
23岁的男子樊某从河北省来津后,在本市一家超市打工期间结识了20岁的同事靳某。后来,靳某辞掉了超市的工作,到北辰区杨咀村附近的加油站做了一名加油员。
去年12月中旬,樊某来找靳某,闲聊中靳某说,自己工作的加油站每天都有五六万元进账,而钱都放在加油站房间的保险柜内。听罢,樊某当时就向靳某提议,两人合伙抢劫这个加油站,但靳某没有答应。
同年12月18日,樊某再次打来电话,这次,靳某同意配合樊某,并让樊某当晚就动手,因为当晚是他值班,而且只有两名女员工在。随后,樊某来到加油站踩点,靳某将加油站现金的存放处告诉了樊某,并叮嘱樊某大厅内有摄像头,加油站房后有电闸,来之前要先把电闸拉了,当自己假装出去查看情况时,樊某便可趁机控制局面实施抢劫。
12月19日凌晨2点半,樊某伙同朱某来到该加油站,按照事先约定,樊某先拉下电闸,随后与朱某一起闯入加油站,持刀威胁并抢走现金近6万元,后朱某、靳某各分得赃款1.7万元。
落网后,靳某在公安机关的几次供述中,均承认做内应参与抢劫的事实。但在检察机关提讯时,靳某却矢口否认自己参与抢劫的事实,称自己是无辜的,樊某是因与自己有仇,才故意诬陷自己的。但检察机关运用完整的证据链及与靳某并不相识的朱某的证言,最终有力驳斥了靳某的谎言。
累累罪行
去年4月18日凌晨零时许,樊某伙同朱某驾车窜至北辰区吴咀加油站,蒙面持刀抢走现金2519元。
今年4月8日凌晨1时许,樊某等3人驾车窜至北辰区北仓道天成加油站,蒙面持刀抢走现金400余元。
今年5月某夜,樊某、朱某驾车窜至北辰区柳滩加油站,蒙面持刀准备行抢,但因加油站大门上锁而未能得逞。
今年7月20日晚11时许,樊某伙同黄某等人驾车窜至红桥区,盗窃红色华利汽车一辆。
今年7月26日凌晨3时许,樊某等4人驾车窜至武清区杨村镇某网吧,将在网吧上网的穆某挟持至北辰区九园公路边的一条小土路上,持镐把儿对穆某进行殴打,并抢走金项链一条(价值9540元)。
今年8月5日凌晨1时许,樊某等人驾车窜至北辰区津围公路下殷庄附近的北江加油站,蒙面持刀抢走现金1985元及7张加油卡。
今年8月5日凌晨2时30分许,樊某等人驾车窜至天津商学院附近某饭馆门前,抢夺被害人高某戴在脖子上的白金项链一条(价值1.3万余元)。
今年8月31日晚8时40分许,朱某等人驾车窜至北辰区双街开发区大转盘附近,抢夺被害人吴某手中的提包,包内有现金1000余元及手机一部。
今年9月8日晚10时许,樊某等人驾车窜至河北区工商银行天泰路分理处,企图抢劫来自动提款机上取款的行人,至次日凌晨3时许,因无人来取款而未能得逞。随后,几人又驾车窜至北辰区吴咀加油站企图实施抢劫,后见加油站工作人员太多方才罢手。
今年9月9日凌晨3时许,樊某等人驾车窜至双街镇北辰开发区加油站,蒙面持械抢走现金950元及两桶长城牌机油。
此次抢劫后,加油站员工报警。接报后,北辰分局刑侦四大队民警经工作,在家乐北辰店附近将樊某等4人抓获。经樊某交代,警方先后将其同伙王某和靳某抓获。
加强安全防范是万变中的不变
办理本案的检察官介绍,不法分子之所以屡屡得手,跟部分加油站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有很大关系。作为一个特殊行业,加油站的安全问题一直就非常突出。加油站点多、面广、线长,被盗抢案件时常发生,而不法分子作案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以不变应万变。”检察官用这句话提醒各加油站,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是预防被盗抢的关键:首先,各加油站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使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出现意外立即报警。其次,各加油站应做好资金安全管理,尽量使用投币式保险柜,员工应及时将加油款投入保险柜,只留取少量找零现金。最后,各加油站还应加强夜间防范工作,有条件的最好配备监控系统,为员工安全和警方破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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