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今后几年,本市优先发展社区卫生,解决居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年起,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将从目前5万元/万人的基础上翻一番。
本市要织密社区医疗网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本市将进一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城市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农村居民步行不超过20分钟,即可到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突出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特色,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家庭责任医生公示制度,确保居民能够随时联系到自己的“家庭医生”。同时强化社区卫生家庭责任制和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技术组合团队服务,对责任辖区内的家庭实行全程健康管理。
根据规划,现行的《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指标》也作了相应调整:今后城区政府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居住户数2万户(5万人口)及其以上规模的居住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每3到4个居委会或居住户数3000户(1万人口)以上规模小区,设一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有独立的业务用房。农村区(县)政府所在地参照城区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大医院和社区“手拉手”
记者上午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后几年,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与大中型医院建立全面对接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理分工协作。急重症的诊断、抢救由大医院完成,一般门诊、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则由社区承担。为了确保社区医生卫生服务质量,全市各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都有义务培训指导社区“全科医生”,同时鼓励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据介绍,本市今后将安排医学专业大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习或见习,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大医院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帮扶制度,双方指定并签署帮扶协议,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养。凡2006年以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城市医生,晋升主治(管)医师或高级资格前,必须累计在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其中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服务不得少于6个月。
今后本市还将建立完善医院及预防保健机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部门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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