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展览上获悉,为保证拆迁居民特别是楼房拆迁居民得到妥善安置,拆迁居民的实物还迁住房按照“拆一还一”原则组织建设。同时,实物还迁住房建设项目不列入全市90平米以下套型面积的统一平衡范围。实物还迁住房套型标准由规划部门根据拆迁居民原住房情况确定。
此外,各部门还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所有住房项目的土地审批、项目审批或备案、规划审批、销售许可、入住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公示,实现对开发全过程的监控,适时统一发布市场信息,指导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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