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刘学新
埋尸立交桥下
半年时间,先后有7名女性被残忍杀害,凶手年过半百,曾是一个企业的厂长。11月8日,惨案的制造者刘学新,被沈阳中法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今年56岁的刘学新,家住于洪区黑山路,原是沈阳市某工厂的厂长。1998年,刘学新经营的工厂黄了,他从厂长变成下岗人员,心态不平衡,从此出入各大舞厅,找女伴儿跳舞。
没有生活来源,经济窘迫,刘学新总想捉摸点来钱道儿。去年3月22日,刘学新在皇姑区北行大世界舞厅,见到张某佩戴金首饰,产生抢劫之念。刘学新主动与张某搭话、跳舞,取得了张某的信任。次日10时许,刘将张某骗到家中,持铁锤猛击其头部,又用尖刀向颈部割去,将张某杀害后抛尸。刘学新抢走40余元钱、手机一部、女士手表一块及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等物品。同年3月28日至10月31日,刘学新用同样手段,先后从舞厅将6名被害人骗至家中杀害,将尸体抛至于洪区白山路绿化带排水管道及文大线北侧一电井内。
2005年11月3日,刘学新在家中被警方抓获。经审问,他交代了抢劫杀人碎尸的犯罪过程。刘供认:“选择作案对象是舞女,就是图钱。”
沈阳中法开庭审理此案时,刘学新交代共作案15起。他把自己所做的一切归结为“下岗失意,没钱”。 “我现在很后悔,现在看来一切都太不值了。”刘学新称自己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对法院判决他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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