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天津市在提高养老金待遇、改善退休人员生活方面有很大力度的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全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率达到了95.3%,养老金三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幅达到27.5%。记者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获悉,目前,本市恩格尔系数为35.1%,比去年下降1.6个百分点,人民的生活满意度又有了提高。劳动保障信访量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在27位,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率达到95.3%
困难企业无力参保,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保,有病不敢看,是全国性的难题,影响了退休人员的生存质量。本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大病统筹办法,一次性解决了25万名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问题。今年1至9月支付1.35亿元。全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率达到了95.3%。
据介绍,部分多病、重病和年老参保患者医疗负担重,尤其是退休职工年老体弱,疾病高发,看病费用支出较大。市劳动保障部门坚持把这部分人群作为减负的重点,从制度层面做出安排,先后出台了提高60岁以上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门诊起付线等9项减负政策,每年有近30万参保人员受益,年均减负5000多万元,参保患者个人和家庭负担得到减轻。
养老金调整向年龄大退休早者倾斜
2004年起,本市对养老金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采取“一次出台、三年连调”的办法,截至今年本市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幅达到27.5%。对具有高级职称的知识分子和军转退休人员,在国家普调的基础上,再增加部分养老金;同时,向年龄大、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对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和1994年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分别提高待遇标准。截至9月底,增发养老金15亿元,预计年底达到22亿元,基金总支出1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7亿元。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和市统计局测算,到8月底,增发的养老金拉动城镇居民1至8月份人均可支配收入3.7个百分点,1至9月城镇居民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0.3%。预计全年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个百分点。
在职职工待遇也有提高
据悉,本市连续六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资指导线增资幅度,实施收入增长目标考核等措施,使企业职工收入不断增加,最低工资标准由2000年的350元调整到2006年的670元,年均增幅11.4%;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增幅相协调,今年1至9月,全市企业单位劳动报酬总额增长13.8%,人均劳动报酬达到18241元,同比增长12.3%,比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劳动报酬高5.4个百分点。
另外,本市解决了部分无产品、无经营、无岗位的空壳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目前全市已有189户困难企业退出市场,涉及的2.5万名职工、4.8万名退休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住房公积金、取暖费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等债务全部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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