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
经过4天的试运行之后,今天天津市正式进入稳定供热期。记者昨天从市供热办了解到,目前本市绝大部分居民家中的温度已经达标,对室温不满意的居民,可以要求测温。在进入正式供热期之前,市供热办再次对市区供热站点进行了一次检查,并要求各区县供热站在保证供热期内供热质量的同时,做好接待群众上访、维修管道以及保证供热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今天本市将进入今冬供暖期,市供热办公室昨日重申,全市各供热单位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如期升温供热,对于个别温度仍未达标的房屋,供热部门做出承诺,维修人员将在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如果确实解决不了,将给用户一个合理的解释。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入户测温一般选择在上午8点至晚上9点之间进行。测温员会佩戴标志牌,使用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校验合格的测温仪测温。按照规定,测温员应该在入户15分钟后开始测温,并将所有门窗关闭,测温点位于房间对角交叉点,距地面高度1.2米至1.5米的范围内,测温时间不少于10分钟。如果因为维修不及时造成设备故障不能排除,使温度不达标,应该按照不达标天数减收采暖费。
为迅速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尽早进入平稳供热期,市供热办公室要求小型供热站的维修人员不得少于3人;大型供热站应按每40000平方米供热面积1人配备;区、局、集团公司,各大供热公司的抢修队伍不得少于10人,其所需的设备、器材必须配齐并有专人保管。
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后应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如是抢修,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居民户内暖气漏水、气堵等一般性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锅炉爆管、管网跑水等大故障必须在3日内排除。
维修人员入室维修除带齐工具外,还应携带抹布、鞋套等物品,做到活完场清,并请用户在维修单上签署意见,做到便民不扰民。
入户维修后的3天内,必须回访用户,确认维修效果,以保室温达标。为落实以上承诺,各供热单位已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本市各级供热部门热线
市供热办:23284009,23285101;
南开27423717,23004564
和平23115500,23119996
河东24138939,24143111
河西28254477,28252145
红桥86513760,86513761
河北26472369,26472370
东丽24956495,84376917
津南28514192
北辰26393730,26910780
西青27922956,27931412(六日夜)
塘沽25871001(24小时),
66897390(工作日)
汉沽25686423
大港25990803,63377020
|
[533715]网友: ip地址:[117.8.247.*] 于2008-12-23 21:39 发表评论:
|
我是天拖南华宁北里的住户,我查了一下,和上面两位网友居住地都属于天拖南换热站,请领导关注一下这个站,暖气温度不够,态度还差,昨天我给换热站打电话说室温16度,一个女的接电话说达标了,我让他们来测温,他们说16度合格,不来.他们的表肯定比这个温度高.我今天问了南开区供热办公室,答复说今年的温度标准是18度以上,比往年提高两度,还说报纸媒体都报道了.我不会再交暖气费了,等着他们告我吧
|
|
[533714]网友:弱势也抗争 ip地址:[117.8.247.*] 于2008-12-23 21:39 发表评论:
|
我是天拖南华宁北里的住户,我查了一下,和上面两位网友居住地都属于天拖南换热站,请领导关注一下这个站,暖气温度不够,态度还差,昨天我给换热站打电话说室温16度,一个女的接电话说达标了,我让他们来测温,他们说16度合格,不来.他们的表肯定比这个温度高.我今天问了南开区供热办公室,答复说今年的温度标准是18度以上,比往年提高两度,还说报纸媒体都报道了.我不会再交暖气费了,等着他们告我吧
|
|
[336761]网友:不说 ip地址:[61.181.156.*] 于2008-01-22 09:46 发表评论:
|
我是南开区保山道保盈里的住户我家从供热开始到现在就一直达不到温度,你们也来人看过说让我们把暖气罩拿下来,它暖气不热把暖气罩拿下来跟本没用,还说让我们自己放气。暖气十几年没动过了一动跑水你们负责吗?你们说锅炉刚修好还没办法修,还说是加压泵的事,到你们锅炉修好了也该停气了,你们广来人不给解决,那你们还不如不来呢。你们在这样我就到天津市供热办投诉你们
|
|
[167496]网友:wl ip地址:[60.25.252.*] 于2006-12-12 17:05 发表评论:
|
天津供热办公室的领导同志请给我评评理:我在12.2日(周六)去我的老房子(天拖南盈江里)准备收拾一下房子,居住,并带着暖气费准备缴费,但进屋一看,满屋冰凉。于是我来到收费站,想问明白,可他们仗势欺人,以霸王口气要求我:必须交全款:谁让你家没人的。我很窝火,感觉很不公平。(1)我历年从没欠过款;(2)今年没到最后期限(12.30) (3)打压试水我也留人了。我花钱买的东西,没经我本人允许,你是不可以拿去的,尽管我暂时不用。或者说这东西政府规定8元,你非让我出10元,难道你是马路野滩吗?难道不是这个理嘛?我不是不说理的人,我想讨个公平!请领导明断。
|
|
[165336]网友:cherry ip地址:[125.36.110.*] 于2006-11-15 12:37 发表评论:
|
什么电话啊,塘沽这边根本没人接听,要么语音,要么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