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巩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取得的成果,在天津市建委等六委局联合制定防止产生新拖欠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市建委于日前又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治理拖欠工程款督导制。
今年9月份,市建委组织了全市工程款支付和工程分包专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项目和总包企业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不落实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等违规行为。为加强动态监管,经研究决定,对9家施工企业和7个工程项目建立了“观察期督导档案”,观察期定为三个月。观察期内,市和区(县)市场监察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予以记录。在观察期内再次发现新拖欠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观察期内没有出现问题的,将解除督导。
据悉,12月15日起,市、区、县建设领域拖欠投诉举报中心将正式启动,举报电话公布如下:天津市建设领域拖欠投诉举报受理中心电话:23673307、23670631。各区、县投诉举报电话:和平区233155127;河北区26242324;河东区24311813;南开区27377282;河西区23278031;红桥区86516896;东丽区84375581;西青区27945413;津南区28513441;北辰区26838105;塘沽区65270574;汉沽区25686024;大港区25988225;武清区29332428;宝坻区29267992;蓟县29141774;静海县28947271;宁河县69562360;开发区25328504;保税区24893061;产业园区837157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