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已配租廉租房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昨日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市住保办、拆迁办日前分别对红桥、南开、河北、河东四个区的418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困难补助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红桥区238户、南开区88户、河北区69户、河东区23户),共有37户存在问题。其中,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退件的11户;拆分不规范,须补充材料、补缴拆迁补偿安置费的8户;须补缴困难补助费的18户。
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检查突出反映了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拆迁单位对申请廉租住房的政策理解不透彻、不全面,混淆了符合拆分条件的面积计算与分割家庭财产、遗产的概念,办理拆分手续不规范,未按规定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契证”或“租赁合同”拆成了若干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二是个别拆迁单位在核对被拆迁人困难补助时,未将全部困难补助如实反映,曲解了困难补助的含义;三是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住户没有契证,只有个别户有建设或规划部门核发的建房证件,其他没有任何手续的住户在资格认定上有困难。据悉,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政策链接
市内六区2003年1月1日以后住房实施拆迁的“双困”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申请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配租廉租房:1.具有非农业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据了解,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或产权人就是申请人本人的,可直接申请配租廉租房。对于拆迁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是申请人的父母或子女,但申请人与他们长期共同居住的(拆迁时户籍地址在拆迁地的),由拆迁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长期共同居住及其关系的证明后,也可以申请配租廉租住房。
配租标准:1.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2.三人以下(含三人)的家庭原则上配租一居室单元住房。3.三人以上的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单元住房。如三人家庭为三代同居一处或有年满16周岁的异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单元住房。4.单人家庭可按间配租廉租住房。记者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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