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报道的有关同名转按揭贷款的新闻引起了众多天津市民的关注,一些市民向本报咨询是否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办理转按揭业务。记者昨日从天津部分银行获悉,银行不仅已经推出了该项业务,而且还加强了资金的监管措施,并推出一些优惠措施。
据悉,二手房交易类转按揭是指在银行办理住房按揭的借款人将正在还款期间的所购房屋转让给另一购房人,该购房人在支付一定比例购房款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随着本市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增长迅猛,本地银行以及许多新兴股份制银行将不断完善二手房贷款服务。天津市商业银行推出的转按揭贷款为了降低操作中的中介风险,杜绝中介作假、虚假交易等现象,推出了“手拉手”式贷款服务,即无需通过中介,买卖双方持交易合同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资金通过正孚中心代收代付。兴业银行、招商银行还引入了津房担保公司,降低了人们办理转按揭业务的担保手续费,每笔业务的担保费仅千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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