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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与同伙以购买的6箱名酒系假酒为名,分两次向售酒公司经理勒索钱财计6000元,当他第三次前去敲诈时被警方抓获。河西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8月8日9时许,天津无业青年房某伙同朋友“小朱子”、“小军”(均在逃)以购买某国际贸易公司剑南春酒为名,在南开区西市大街南开花园附近,将该公司送到的6箱剑南春白酒连同送酒职工马某、王某一并扣留。三人以该公司出售假酒为由勒索该公司经理郭某人民币3000元。直到现金到手,三人才将职工马某及王某放回。阴谋得逞后,贪婪的房某决定再次下手,遂于当月下旬的一天,伙同“小朱子”、“小军”窜至该国际贸易公司,以同样手段勒索郭某人民币3000元。9月13日,当房某又一次窜至该公司欲敲诈郭某钱财时,被当场抓获。
今日法庭上,被告人房某表示认罪。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房某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房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
9:30,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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