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记者从1月26日召开的天津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升期”内继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得实惠,让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实惠到全市城乡百姓。据了解,今年本市将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力争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新的进展,同时,重点解决青年就业和失地农民转移就业问题。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新增就业30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妥善安置“双困”人员
据介绍,去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三项扶持政策,通过给予一次性管理服务费补助,清偿职工债务补助,扶持区县属困难企业退出补助政策等,投入18亿元再就业资金,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这些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继续将4050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就业帮扶的重点,同时加大对零就业、城镇低保家庭、单亲母亲、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一是拓展公益性岗位,增加居家养老、报刊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五类岗位,适当提高岗位工资补贴比例,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按月给予岗位工资补贴。三是对自主从事社区就业和家庭就业的给予相应工具(设备)支持。四是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适当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减轻个人缴费负担。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据介绍,一是供需对接服务。帮助企业和高校建立校企联盟,实现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对接;充分利用公共就业平台,有针对性的采集就业岗位信息,举办招聘专场,送岗位进校园。二是就业见习服务。市级青年见习基地由46家发展到100家,吸纳2万人见习,通过见习提高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就业。对见习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各区县要根据青年就业任务,建立3至5家见习基地。三是免费就业服务。将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作为工作重点,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提高市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此外,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免费就业服务范围,给予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对失地农民已经办理农转非并进行城镇失业登记的,按照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给予扶持。采取就地、就近安置与区域性转移就业相结合的措施,帮助失地农民转移就业,通过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消化一批;发展乡镇企业,吸纳一批;鼓励被征地单位,安置一批;围绕“三进活动”,解决一批。鼓励新办企业按一定比例吸纳失地农民,凡区县有扶持政策的,市再就业资金给予匹配支持。今年,在失地农民较多的区县,建立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机构,为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就业服务。
加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就业服务载体建设。按照“六统一”的标准,年内完成基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职介中心、就业训练中心改、扩建工作。全面启动乡镇机构场地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区县平台建设。
二是搭建就业信息公众服务平台。今年,将继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形成集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社保关系转移等为一体的公众信息服务网络。将信息系统向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延伸,在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安装自助式查询设备,提供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职介信息实时联网,对公众开放。
三是强化创业促就业工作。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合伙经营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初次还款期限由第7个月延长到第13个月,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设立创业项目奖,面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使用率和吸纳就业数量,给予项目提供人奖励。通过创业服务,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
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全年培养技师、高级技师1.2万人,高级工5万人,使高级以上技术工人数量达到技术工人总量的28%。
围绕滨海新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研发转化基地建设,提供技能人才培训服务。盯住重点项目,适应用人单位需求,组织校企合作、签定培训协议,为企业搞好定向培训。发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验基地作用,修订、开发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为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围绕优化职工队伍结构,强化培训工作。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在职职工培训、转岗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强化再就业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鼓励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中高级技能培训;安排专项资金,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培训工作。继续推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试点院校总数达到43所,毕业生“双证”率达到60%以上。
推进公共职业培训和实训鉴定平台建设。加快政府投资兴建的六大培训基地建设进度,尽早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业和传统服务业三个基地年内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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