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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案件的过程就是化解矛盾的过程
正义网报道:童建明:下面请大家自由提问。 02-01 10:36
正义网报道:法制日报记者杜盟:现在我们提到司法资源紧张,检察机关案多人少,我们强调快速办案、宽严相继,实际上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很可能他们的冤情也是很深的,当我们快速处理的时候,大量的化解,会不会与我们的提高效率发生矛盾?我们的检察人员会不会因为化解工作导致了法治工作的弱化,使得我们等同于民间的调解组织或者其他部门的工作? 02-01 10:59
正义网报道:刑事案件也是一种社会矛盾,办理案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央提出构架和谐社会,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贯彻这个精神。刚记者提到的,化解矛盾与快速处理是否有矛盾?我们文件中有要求,我们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尽量作一些促使和解的工作,自述案件可以调解,公诉案件没有调解的制度。有时候邻里矛盾等他们有和解的要求,这时候检察院可以作一些和解的工作,快速处理案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时候有些矛盾02-01 10:59
正义网报道:中国青年报记者: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三条中说体现保护原则,我从基层检察院得到的信息是,检察院在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时候过多的进行了社会性工作。我认为这样检察官的精力会受到影响。第二个:对不起诉案件要细化,但是检察院在评优时候是有比例的,是否有矛盾? 02-01 10:59
正义网报道:陈:现在我们就是要求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更好的贯彻感化的原则,实际上就是要求检察机关在办案的时候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明确了社会调查制度,在一定意义上增加了检察官的工作量,但是这个工作量与检察的职责也不是割裂的。这个工作与检察机关提高审查逮捕的职责也是相符的。对不起诉的的案件,在过去的考核中,对不起诉率是有要求,有的地方规定,刑诉法规定的不起诉案件不可超过3%,因此可能有的符合不起诉案件的也被起诉了,实际上贯彻宽严相机就是要严格把握不起诉条件,突破过去习惯的,不太符合检察规律的做法。按着司法工作的规律管理我们的检察工作。 02-01 10:59
正义网报道:中国日报记者“陈主任提到了未成年人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请介绍一些未成年犯罪的类型,第二,我看到未成年的合法保护受到的保护,那么在制定的时候是否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02-01 11:00
正义网报道:陈:上升趋势,类型主要是道歉,校园附近的索财也就是抢劫,寻衅自是。大部分是轻微犯罪。但是也有严重刑事案件比如绑架等。我们看情况而定。就是对严重的犯罪对未成年人也要减轻处罚。是否吸收了国外的经验?主要士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各地检察院创建的经验,我们也考虑一下国际公约,比如北京公约。但主要士从我们国清出发起早的文件。 02-01 11:00
正义网报道:新华社:对快速办理环节,对检察环节没有问题。那么向前或者向后有什么东西可以保证快办理? 02-01 11:00
正义网报道:黄:这个快速办理的起草过程中,刑事案件的办理设计到公检法各个部门,提高效率实际上各个部门都要提高效率。但是现在这个条件海不成熟,这个文件先有检察院来发,但是检察院是一个中间环节,那么我们依照我们的职能,对公安、法院进行督促。对公安机关快速移交,现在还没有这个程序。条件成熟之后,我们会向公安部一起协商。现在我们了解到的基层做法也是公检法共同制动文件, 02-01 11:01
正义网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网记者:修订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提到检察院要设立一个工作机构来办理,请介绍一下情况。 02-01 11:01
正义网报道: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自身特点,无论从未成年人本身还是案件本身都有各自的特点,需要熟悉他们这些特点的人来办理这些案件。我们也是在探索过程中。上海有的法院专门成立了专门的少年法庭,检察院也成立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处室。我们也要从条件看,具备条件的要成立,不具备条件不要强求。这样更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02-01 11:01
正义网报道:童建明:由于时间关系,自由提问就到这里。今天我们把三个文件的文本都提供给大家了,同时还提供了以新闻发言人名义的答问材料,供大家选用。如果还有问题,会后请与新闻办联系,我们将尽量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国庆主任和海龙厅长的参与!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也感谢大家一年来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广泛地宣传报道检察工作。春节快到了,在这里我衷心祝愿各位记者朋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02-0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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