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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张静 韩菲):近日,天津市河东区检察院连续受理了两起交通肇事案件,凑巧的是这两起案件的案发地点竟然是同一路口。两名犯罪嫌疑人从相反的方向分别将两名骑自行车的行人撞死,该院已分别对两名肇事司机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闫某某,20多岁,系天津某公司司机,2006年12月某日晚7时许,他和同事驾车沿卫国道自东向西至易初莲花超市前路口时,由于观察不周、措施不当,将一骑自行车由北向横过马路的行人赵某撞伤,后赵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的几天,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0多岁,系某单位临时工,其驾车于当晚9时许从卫国道方向自西向东行驶至易初莲花超市前路口时,由于车速过快与一骑自行车欲过马路的行人张某相撞,张某当场身亡,李某驾车逃逸。据当场目击证人证实,嫌疑人李某撞上行人后不但没有停车对被害人采取救援,反而提速向另一方向逃走,虽然证人当时曾试图拦截李某,但终因天气有雾且李某车速太快而放弃。现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河东区检查院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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