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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一段话经常被人引用:“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种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种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表明,人类的实践活动是按照两个尺度——人的尺度和对象的尺度来进行的,这是人类的根本特征。这一思想要求我们在确定目标、制定战略、处理事务、考虑问题的时候,都要以两个尺度作为参照系,既要充分考虑物质对象的尺度,同时又要充分考虑人的价值的尺度。其中,物质对象的尺度是人的价值尺度的基础,只有坚持在物质对象尺度的基础上确立人的价值尺度,才能确保其真理性。而人的价值尺度要与物质对象尺度相符并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过高的价值尺度超越了现实条件无法实现,过低的价值尺度又失去其存在的意义。总之,物质对象尺度与人的价值尺度二者之间内在的关联性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需要把握好两个尺度:一个是物质对象的尺度,一个是人的价值的尺度。
一 两个尺度思想要求我们确立合理的建设目标
1.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确立必须充分考虑现有的物质条件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它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而这种规律性的直接表现就是人的创造活动的物质条件,人们不能选择前一代人留下的生产力,也不能选择相应的生产关系,任何一代人只有在既定的条件下创造历史。马克思指出,人们在“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这些现有的物质基础和生产力状况预先规定了人们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认清和把握现有的物质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与中国传统的“大同社会”和欧洲空想社会主义社会以及马克思所预言的共产主义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
人类很早就有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想。以“公平、平等”为主要内涵的和谐社会理念不断地出现在不同历史时期。在西方,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和谐的社会制度作了阐述,并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共产主义村试验,以失败告终。人类思想史上的和谐的思想表达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取向,为后人提供了理论与实践上的经验与教训。但是,这些价值取向一方面缺乏科学的依据,一方面缺乏赖以存在的物质、思想基础,在生产力极不发达且存在着阶级对抗的社会里注定无法实现,因此更多地具有了空想的性质。此外,由于当时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比较低下,人们思想认识存在很大的局限,因此,无论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大同社会”还是欧洲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倡导的“和谐制度”,又都具有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倾向,更多地表现为人们对当时政治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所持有的强烈不满与反叛。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是建立在先进的社会制度和一定的物质条件基础之上的。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各项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财富,使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其终极目标指向人的全面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具有更鲜明的时代特点。
马克思在继承人类这一思想的基础上,论证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必然性和现实途径,使之具有了科学的基础,真正把“和谐社会”提到理论高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书中,马克思一再“提倡社会和谐”。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并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马克思关于和谐社会的思想为我们不仅勾勒了理想社会的蓝图,而且成为我们今天认识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理论依据。由此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当前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是物质生产没有极大丰富、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的“人的全面发展”的“联合体”。我们今天和谐社会的定位,还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而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
按照物质对象的尺度来考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当前的社会现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树立唯物的、科学的发展观。如何确定适合本国国情和社会发展现状的目标,中外都有值得汲取的历史教训。我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建国初期,我国曾经对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发展定位做出过错误的判断,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这一冒进的目标非但没有指导国家发展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使社会主义进程遭遇曲折。
2.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必须具有整合和引领社会的功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加快,社会分化也在加速,社会分层日趋鲜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这种变化概括为四个深刻变化即: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
传统社会是同质社会,而现代社会是异质社会,在社会层次、社会结构日趋变化而且呈多元化特征时,迫切需要在价值向度上具有统领作用的发展理念,以此来整合社会力量,凝聚人心,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和规范多样性。我国的现代化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由计划经济的单一体制走向改革后的多样化,然后又以和谐的理念统一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由“一”到“多”,再由“多”到“一”的过程,但是当今的统一是在多样化基础上的统一,是一个更加富有活力的统一。和谐社会的建构就是在多元化基础上发挥整合作用的新的建设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既切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同时又具有先进性能够整合各方面利益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引领社会发展朝着正确的走向前进。
总之,物质和价值两个尺度要求我们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坐标系之内,合理定位,科学设定目标和任务。超越物质基础、违背发展规律的社会理想,只能造成社会发展的停滞或者倒退。同时,和谐社会建设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谐是一种社会状态而并非社会形态,只要条件具备,和谐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形态一定的历史阶段可能具有的特性。我们既要注重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起始阶段的基本特点,又要本着积极建设的思想不断促进和谐社会从一个层次向着更高层次发展,直到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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