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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严肃党纪国法。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等。
第四,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五,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按照中央要求和市委部署,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第六,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集中开展以践行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弘扬新风正气,正确行使权力”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以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建设,抓住和用好新的上升期,不断开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全会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探索为新的上升期服务的有效途径,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促进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天津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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