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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真履行职权,扎实做好其他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加强我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顺利启动“五五”普法教育,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决议》。要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提高全区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制度;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为构建和谐北辰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批准《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总体规划》、《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总体规划》和《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青光镇总体规划》的决议,要求区政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使各镇总体规划全面落实,不断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严格遵守《北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坚持在审议人事任免事项时,提请人到会说明情况,回答有关问题,拟任命人员到会作供职发言,常委会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并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具体希望和要求。去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名。其中任免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6名;接受辞去区长职务请求1名、决定任命代理区长1名、副区长2名,决定任免区政府其他工作人员13名;任免区法院、区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22名。
去年7月,还专门组织召开了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袁树谦同志为北辰区人民政府区长。
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邀请镇人大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及时向镇人大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年初、年末分别召开了镇人大副主席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各镇人大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代表活动,探讨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镇人大的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1件,398人(次)。常委会按照《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了驻会主任、副主任信访接待日制度。在接待工作中,加强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由领导批示,及时转办,跟踪督办,听取办理结果汇报,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密切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全区社会局面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意见的请示>的通知》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去年9月到11月,常委会领导了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常委会紧紧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条原则,针对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的特点及面临的形势和困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历经建立选举机构、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讨论、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四个阶段,圆满完成了选举任务,共选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183名,镇人大代表545名。在183名区人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49名,占26.8%,妇女51名,占27.9%。在545名镇人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155名,占28.5%,妇女150名,占27.6%。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结构得到了改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适应形势需要,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思想建设上,组成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尽职尽责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作风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密切联系代表和选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在制度建设上,严格按照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办事,遵守议事规则,把握程序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审议质量。
进一步抓好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为了搞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机关各工作部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了服务职能,积极为常委会和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做好服务工作。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区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还要在增强实效上继续探索和研究,代表工作还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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