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西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崔祥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青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四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区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西青区委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绩,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监督实效明显增强
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始终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法律监督带动工作监督,坚持突出重点,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逐步完善监督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采取审议、视察、检查和信访督办等形式,开展法律监督。几年来,常委会检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委员、代表视察了区经济发展中心。对区政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委会对“两院”开展的重点工作和专题活动定期检查监督。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构建和谐西青”审判工作的报告,实地视察了区人民法院和街镇法庭改革审判方式、开庭审理情况;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报告,多次参加区人民检察院专项活动座谈,就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听取公安司法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的情况汇报。常委会组织委员和代表对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并在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青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管理办法》,为顺利实施“四五”普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几年来,常委会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先后对《民法》、《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26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了50多项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工作监督,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常委会按照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几年来,先后对财政预算、推进城市化进程、招商引资、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工作进行审议和视察,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区委提出的“构筑西青开放式经济新格局”的发展战略,常委会调整工作重心,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街镇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情况汇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汇报;实施开放战略,打造现代制造业基地情况汇报;优化布局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大力发展旅游业情况汇报;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开展“双高普九”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多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财政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了街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新农村建设,并对杨柳青镇居民小区垃圾处理、垃圾转运站等卫生设施进行了检查,有力推动了全区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努力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和实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相继制定修改了关于加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议事规则、工作程序、议案工作的若干规定等20余项规章制度,促进了监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加强工作调研,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之前,坚持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确定监督重点,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监督效果的跟踪检查,实行整改反馈制度。对促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进展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赋予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几年来,常委会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保障常委会更加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在总结历届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届常委会修订了《西青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就批准年度区级决算、调整区级预算、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四五”普法等重要工作都做出了相应的决定、决议。
常委会不断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完善了对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拟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做供职报告,任命后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人员有了更加直接、全面的了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几年来,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人。其中,任免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员77人。
三、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的要求,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做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做好服务。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创造环境。常委会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制定了关于代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活动办法等6项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包括代表履职保障、建议督办等工作制度体系。同时,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的学习、培训,编印了代表基础知识手册,订阅了“两刊一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工作质量。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代表议案工作办法和代表建议工作办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逐年提高。本届人大历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5件,其中32件在市人代会上提出,83件转“一府两院”办理,满意率达到98%以上。代表活动不断丰富。常委会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渠道,丰富代表活动方式,在全体代表中开展了“发挥代表作用,共谋西青发展”和“爱家乡、做贡献”活动,代表们共提出了上百条涉及全区经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的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积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对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由“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参加的信访工作联席会,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几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19件,接待来访265人次,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四、顺利完成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依照法律规定,做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为保证新一届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顺利进行,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区委的意图,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有关选举工作情况,按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出了关于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的决定。在选举工作中,常委会领导同志深入选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选举操作规程和有关措施。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选民的选举权得到尊重和保障,参选率达到85.4%。这次代表换届选举,各选区都是一次选举成功,共选出181名区级人大代表,459名镇级人大代表,选出的代表结构更为合理,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圆满完成了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任务。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几年来,常委会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常委会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并认真制定落实措施。以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各项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在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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