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 检务公开 寻求监督
天津市北辰区检察院针对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被害人权益保护不均衡问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被害人权利告知制度,开创了司法公正、检务公开、寻求监督的新途径。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对检察机关是否作出逮捕决定、案件下一步的诉讼进程和有什么权利很难知晓,被害人权利告知制度的实施,使被害人及其亲属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程和自己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司法机关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扩大了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范围,消除了对办案人的疑虑,减少了缠诉和涉法上诉事件的发生。前不久,该院在作出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嫌疑人陈某时,向本案被害人亲属制发了“被害人权利告知书”,被害人亲属接到告知书后到该院咨询。经了解,此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家庭条件较差,被害人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失去孩子的残酷现实使被害人父母伤心欲绝,双双住院。因没有固定收入支付不起住院费用,凶杀现场发生在自己家中又不敢回家,被害人父母无钱聘请律师,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了解情况后,告知被害人亲属有权就本案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应被害人请求,为其代写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帮助被害人亲属申请了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北辰区检察院自被害人权利告知制度实行以来,已针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发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被害人通知书》19份,针对批准逮捕案件发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被害人告知书》76份,接待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来访30余人次,得到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欢迎和肯定,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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