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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本报接到不少读者反映霓虹灯残缺不全的情况。
近几天夜晚,记者在天津一些道路上看到,坐落在临街的商家和单位的装饰霓虹灯都在晚间准时开启,但由于质量原因或是疏于管理,部分商家、单位的霓虹灯残缺不全,让人看了不知所云,甚或啼笑皆非。位于河北区金钟河大街上的贵武大厦的霓虹灯就出现了问题,而旁边的一家酒楼门前,“中华栗子”的“栗”字残缺,变得不伦不类。金钟河大街上的“民权门综合批发市场”一行霓虹灯大字,残缺不全已有数月,至今无人修复。狮子林大街上中国网通小树林营业厅变成了“小林”,中间的“树”字几乎消失不见。金纬路上的“青叶火锅”和一家经营烟酒的商店同样是“缺胳膊少腿”,影响了周围市容。类似情况,记者在和平区、河西区都看到不少。有群众对记者说,商家在经营的同时,应注意加强对门面装饰霓虹灯的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否则会影响顾客对自己的认同。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夜景灯光设施的产权人或者单位应当保持设施功能完好,及时修复损坏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希望商家及各单位对破损霓虹灯及时修复,避免影响市容的情况出现。同时市容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巡查力度,督促商家或单位及时修复、维护好霓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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