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何志敏建议,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产业已被国家列为循环经济的重点发展领域,应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将废旧轮胎资源回收利用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的原则,建立废轮胎回收处理收费与补偿机制,解决我国废轮胎回收利用资金来源。
何志敏代表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废旧轮胎相应地快速增长。预计到2010年,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00万辆,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将达到2亿条。一方面是我国橡胶资源十分匮乏,同时,大量的废旧轮胎资源或是被低端利用,或是被废弃不用,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针对当前废旧轮胎循环利用行业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制定出台相关产品国家行业标准,从整体上提高行业产品的发展水平,解决当前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赋税过重、进料无增值税抵扣、回收成本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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