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民:
应控制打假人的数量
家住本市河东区的张小姐在一家私企工作,她曾经也有过买到问题产品的经历。张小姐认为,只要是买东西的就应该都算是消费者,只要购买了商品,就应该具有自己的权益。那些职业打假人购买了问题产品之后,将名单公布出来,让老百姓知道哪些是假的,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但是,张小姐表示,如果他们明明知道是假的,反而去买,就如同是把车借给醉酒的人一样,会或多或少起到纵容售假行为的作用。另外张小姐说,本来打假应该是国家职能部门的一种权力和义务,作为个人来说,如果遇到问题了,首先想到的应是向职能部门寻求解决,但是,如果一个私人承担起国家职能部门的权力,总觉得不太合适。所以,最好应该控制一下职业打假人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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