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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六:
价格“忽悠”没商量
现象:投诉主要包括商家标高原价后再打折优惠;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但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等。
点评:消费时不仅要看商品价格,也要关注商品质量;要看清楚降价信息,不轻易上当受骗;要注意保存证据。价格“忽悠”的实质是消费欺诈,应双倍赔偿。
领域七:
保健品当做药品卖
现象:投诉的问题包括超出国家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任意夸大功效;把保健品当药品卖,直接或间接宣传其具有治疗作用;利用医疗机构、国家机关、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名人形象作“证明”,附以所谓的典型病例误导消费者等。惯用的推销手段是请中老年人开会、搞活动,对其进行“洗脑”,继而推销其产品。
点评:不要轻信免费检查中给出的诊断结果;任何保健品都不能等同于药物来使用,最好在医生指导下购买。
领域八:
邮购陷阱有多深
现象:这方面的投诉大致有几种情况:广告不实,收到实物与广告宣传相差很远,甚至有的是假冒伪劣商品;不守信誉,收款不寄商品等。
点评:邮购商品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知名度较高的邮购公司,对于销售商在广告中所做的宣传不要过分相信,要理智消费。若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领域九:
家电消费难找放心感觉
现象:投诉的主要问题有电器质量差,故障频频发生;“三包”不落实,退换货无保证;修理技术差,越修越糟糕;厂家商家推诿,纠纷久拖不决等。
点评:对电器等产品质量问题,我国相关法律都有严格规定,包括“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等等,消费者可依法追究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民事责任。
领域十:
手机消费投诉仍然多
现象:投诉主要涉及质量低劣,液晶屏幕无显示及错显、通话质量差、无法正常接收、自动关机、电池待电时间短;商家在销售中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或销售走私货,欺骗消费者;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销商常以消费者自行拆开手机、浸水、碰撞为由,不予保修;修理期间厂家不提供备用机等。
点评: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购买改版机、水货机等没有质量保证和“三包”服务的手机;严格核对机身串号是否备案,更要注意所谓的“特别提示”,这些可能都会成为经营者推脱责任的法宝。有关部门出台的《手机“三包‘规定》具体规定了手机“三包”的条件、期限、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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