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霍艳华 通讯员曲明):距离3月31日,只有短短不到10天的时间了。3月20日,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截止20日上午,天津年收入超过12万元“自行纳税”者达10035人。地税部门提醒市民,自行纳税截止时间将至,纳税人需及时申报。
从2007年1月1日,自行纳税申报开始以来,已有10035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申报。已进行申报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垄断行业、金融和外资企业、院校等领域。
不过,目前仍有部分纳税人没有“自行申报”,地税部门分析可能一部分人担心暴露“家底”,要等到最后一天才去申报,对自行申报采取观望态度,或者纳税人确实有欠税漏税行为,存有侥幸过关心理。
对此,地税部门表示,目前,地税部门已经为20万个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并通过对高收入行业、人群的专项检查、与公共部门提供信息进行比对等途径掌握了大多数年收入达12万元的纳税人信息,希望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不应存在侥幸心理。
另外,有纳税人担心“自行申报”会不会重复纳税问题,地税部门解释说,“自行申报”只是将过去一年的收入汇总起来,把已经缴纳的税收重新计算,加以综合的一种统计,不会改变原有的税收负担,12万元年终纳税申报不会与日常的缴税重复。
随着3月31日的临近,地税部门预计将会出现集中申报高峰,建议纳税人应尽量提早申报,或使用网上申报等方式错开高峰。据统计,目前,已有6600余人通过网上提交了申报。
由于今年是12万元自行申报实施的第一年,为了方便市民,天津地税部门表示,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先将部分报送资料在3月31日前交送到主管税务机关,在4月30日前交齐全部材料。
另外,如果纳税申报期内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视情节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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