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民参合率将达80%
天津市自今年起,对农业人口较多的武清区、蓟县、宁河县、宝坻区、静海县等五个区县和财力较困难的汉沽区,提高市级补助标准,使全市12个涉农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出合计将达到1亿元。
目前,除了“大病统筹”外,很多门诊常见病也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如今,“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且已成为本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从今年起,本市每年将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农民医疗保障,其中60%由市、区(县)、乡镇财政担负,每个农民每年只需缴纳40元钱,就能享受全年医疗保障,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届时,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地域上的覆盖率将达到100%,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