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仨男子侮辱母亲为20万元让她法庭作伪证
提要:被仨男子侮辱,她原本是受害者;母亲为20万元,让她作伪证
当小红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材料上重重地写下“我是自愿和小亮发生性关系的……”等字的时候,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受害者的身份从此变成了嫌犯,与她一样身份发生变化的还有她的母亲。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发:仨男子轮奸了酒醉的她
2006年10月份的一天,长春女孩小红在大街上偶遇小亮、小林和小明3名男子,因为是朋友关系,当他们邀请小红一起去外面吃饭时,小红答应了。
在饭店内,3名男子有说有笑,其中小亮提出要和小红处“朋友”,小红说她有男友不能答应。3人见小红不同意,顿起歹意,不停地敬酒,几轮下来,小红的脸慢慢地红了,最后醉倒。
3名男子将小红架到附近旅店内,强奸了她,然后逃之夭夭。酒醒的小红知道上了小亮等人的圈套,于是马上将此事告诉男友。男友马上打电话报警,警方将小亮等3人抓捕归案,他们对此事供认不讳。
翻供:母亲为了20万元钱
2007年1月17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小红刚刚递交给法庭的证明材料让法院处于尴尬的境地,“我是自愿和小亮发生性关系的……”供词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法庭不得不暂时休庭。
小红的证明材料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变化?
原来,1月10日,小亮的父亲找到了小红的母亲:“大姐,你放过我儿子吧,要不我儿子这辈子就完了,如果你让你女儿在法庭上说和我儿子小亮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我愿意给你20万元,作为对小红的补偿金。”为了这笔数目不小的补偿金,小红的母亲考虑了一天终于答应了。
11日,她带着小红和小亮的父亲在法院附近的小饭店内见面了。小红在母亲的授意下,将递交给法院的证明材料重写了,证明材料中称,她和小亮发生性关系是她自愿的,而其他两名男子是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强奸了她。
戏剧性:受害人变成犯罪嫌疑人
小红前后相反的证词让司法部门不解,八里堡派出所马上再次调查此事。1月17日晚,警方将小红的母亲和小亮的父亲带到了派出所讯问。
刚开始,小亮的父亲不承认用20万元的补偿金换取小红的证词,小红的母亲也不承认这份证明材料是伪证。后来,在警方的耐心劝导下,两人终于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对作伪证的事实供认不讳。
身为受害人的小红及其母亲这样一下变成了犯罪嫌疑人,她们的行为涉嫌妨害作证罪。小红的母亲和小亮的父亲被批捕,小红被取保候审。
记者感言
从受害者到犯罪嫌疑人,母女俩经历了质的变化,这一切都源于金钱的诱惑。试想,如果小红的伪证在这次审理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小亮如愿无罪释放,小红家也得到了那不干净的20万元,那真不知道小红的母亲以后将如何面对女儿以及所有知道真相的亲戚朋友。
但法律是公正的,一切虚假的作弊行为都逃不过法官的法眼,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