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各个社会群体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并合理博弈的机制,平稳有效地调整利益分配格局。”近日,一位接近决策层的高层官员接受《了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反映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四个多样化’的利益矛盾更为突出了”。
为此,他指出,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方方面面已经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指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发生了“四个深刻”: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其中“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揭示相对我国过去利益层次简单稳固的状态,目前我国利益诉求不但在加大、增多和交叉,而且通过不断的利益分化,正在逐步结成众多、复杂且力量对比不一的利益团体或者利益集团。而这些利益集团会抱着某些共同目标,努力去影响公共政策。
比如,就在今春“两会”上,发生了陕西、四川两省委员“争夺”我国“大飞机项目落户”的热点新闻。3月2日高正红等10余位陕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将我省建成民用大飞机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议》的提案;随后,3月5日刘应明为首的50位川籍全国政协委员也提交了《充分利用四川优势,发展我国大型客机》的提案。“两会”期间,双方各摆自家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影响决策。
“无论怎样评价,这场博弈本身就值得肯定。”作为国内最早研究利益集团的学者之一,社科院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张宇燕告诉《了望》新闻周刊,在西方政治学文献中“利益集团”(InterestGroup)一词本身毫无贬义,它对民主政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因为只有当各种利益集团通过利益表达而使自己的要求得以反映时,政府才能从中获得大量可供决策参考的信息,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当政府为利益集团所包围时,政府的行政权力会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影响,从而构成对政府活动的监督作用。
在他看来,在人类社会中,利益集团及其间的冲突与合作,不仅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而且还在相当程度上支配了社会的发展进程,决定了人类活动的方式。但多年来,利益集团一直被认为是西方政治的固有现象,与中国人的政治生活无关。“事实上,利益集团是存在的,否认它的结果,会造成制衡机制缺失,强势集团的声音越来越大,干扰和损害社会的和谐。”他说。
因此,在张宇燕看来,在目前我国利益格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关键在于如何让各种群体、各种利益集团都能平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尤其是让容易被忽略的群体有足够的制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免侵害,使社会中的各种力量相互制约、平衡发展。而不会被强势集团或者既得利益集团所‘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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