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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常悦 通讯员吴梅 蒋春库):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2007年4月1日起,持《特困救助卡》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将进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同时租房补贴标准和享受租房补贴家庭最低月补贴额将上调20%。
自2006年1月1日《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截止2007年2月底,全市经审核符合“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条件的有2006户,有1657户家庭通过领取租房补贴,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发放租房补贴483.48万元,户均月补贴额341元。2006年5月,本市已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租房补贴范围,约有200户劳模家庭受益,社会反响良好。
这次将持《特困救济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将有2000余户特困家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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