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持《特困救助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含)平方米以下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目标,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受益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出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持《特困救助卡》且住房困难的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租房补贴标准和享受租房补贴家庭最低月补贴额上调20%。据悉这次将持《特困救助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将有2000余户特困家庭受益。
《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自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截止2007年2月底,全市经审核符合“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条件的有2006户,总计发放租房补贴483.48万元,户均月补贴额341元有1657户家庭通过领取租房补贴,改善了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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