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已经修建的“祖龙”工程,显然考验政府的管理智慧。
“祖龙”工程的建设明显破坏了始祖山山顶的生态和环境。
核心提示
3月30日,新郑市政府公布了对轰动全国的“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处理结果,要求“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虽然前来督查的国家环保总局、林业局等单位还没有最终表态,但是“华夏第一祖龙”事件已经随着新郑市的处理结果落下帷幕。与此同时,记者在这件事情的调查中发现,“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始建者——郭圣海与新郑市有关部门关于运作“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过程也逐渐清晰。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违规建设所带来的土地流失、环保污染、林地毁坏等诸多问题已毋庸置疑,然而,谁该为之埋单?谁该受到问责?“华夏第一祖龙”事件显然需要反思。
项目始建者浮出水面
在“华夏第一祖龙”事件中,其始建者郭圣海是最为关键的人物。
时间要回到10年前。1996年,郭圣海主动找到新郑市有关部门,激情推销他的“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接待郭圣海的人当中,有一位是新郑市委副书记,现在这位前任副书记已退居二线。
据这位前任副书记回忆,郭圣海的设想让许多人耳目一新,“纯用汉白玉石塑砌”、“龙身高7.9米”、“龙腹内可并行两辆汽车”,构想中的“华夏第一祖龙”气派非凡,远远超过如今烂尾水泥建筑的模样。郭圣海还称有一座总藏量25亿立方米的大汉白玉矿为强大的支撑,至于玉矿在哪里,语焉不详。
祖籍河南商丘的郭圣海吐露心迹:“祖父、家父与几代文化名人张大千、刘海粟、齐白石均是世交,本人也耳濡目染,深受中国文化精髓的熏陶。虽然早年漂洋过海到了东南亚,但自己的根在中国、在河南。”
于是,“华夏第一祖龙”项目被新郑市当作一个景点项目拟引进,不过细节方面断断续续谈了很多年。
2001年11月16日,新郑市旅游局向当时的新郑市计划委员会提出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立项申请,新郑市计划委员会于当天对旅游局批复了项目建议书,但计划委员会至今也没有收到旅游局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2年4月15日,新郑市旅游局与郭圣海签订建设“华夏第一祖龙”合作协议。此时郭圣海的身份为深圳展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协议中旅游局承诺:“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最后龙的管理权归旅游局所有”。年底,“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转手内幕
“华夏第一祖龙”始建人郭圣海被捧为座上宾。据续建者、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树民回忆,为了能接“祖龙”项目,工程承包方也陪他吃吃喝喝。
但是,与郭圣海合作的工程承包方却大吃苦头:未能按规定拿到工程款。李树民便是其中之一,在他之前的另一个承包方至今也没有拿到工程款。而“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另外两个投资人冯力平和乔少康最终也在无奈之下,选择与李树民合作,期望在“祖龙”续建完工后有所收益,以弥补以前的投资。
2005年5月18日,李树民以儿子李广建的公司——开封祁湾建筑公司的名义与郭圣海签订承建工程合同,郭此时的身份是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
当初,郭圣海以其注册在深圳的深圳展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障眼法;待到他与新郑市旅游局签下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合同后,却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投资建设工程。
2002年12月20日,郭圣海注册成立新郑市有熊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旅行社,经营范围则是始祖山旅游资源开发、始祖山特产加工销售,种、养殖(野生动物除外)。尽管这个公司的性质似乎与建设“华夏第一祖龙”有些风牛马不相及,但并不影响他的运作。
到了2005年,郭圣海的“有熊氏”因种种原因倒闭,他又成立了河南圣海始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接手“祖龙”建设。
2005年5月26日,郭圣海与李树民又签订了始祖山项目建设工程协议,郭圣海保证提供有关始祖山建设项目所需法律文书,而李树民则保证工程垫付资金的筹集。如果一方违约,需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人民币。
协议约定: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将新郑市始姐山开发的所有工程由开封祁湾建筑公司(乙方)全部承包,不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第三方,乙方垫资改造“祖龙”龙头工程,垫资金额180万~200万元人民币,待工程完工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果甲方在一年内未向乙方支付支付工程款,乙方将无条件收回所建工程所有权、甲方无条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到该年10月上旬,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河南圣海始祖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没有按协议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承包方李树民却垫付资金已经达200万元。此后,由于李树民没有后续资金垫付,龙头项目暂时搁置。
按照合同约定,开封祁湾建筑公司可以接收“祖龙”项目所有权,但因为建筑公司家族其他成员反对,李树民另外注册了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投资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