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区也要请“管家”
整修后物业普及率要达八成以上
本市今年将继续开展旧楼区物业管理工作,力争年内新增旧楼区物业管理面积400万平方米,使整修后的旧楼区物业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面提升旧楼区使用功能。
据介绍,截至去年,本市累计新增旧楼区物业管理面积2838万平方米,旧楼区实施物业管理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还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据统计,已实施的旧楼区物业管理项目为社会提供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
今年本市将按统一部署,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旧楼区整修和旧楼区物业管理任务。继续加大整修资金投入,在做好旧楼区直管公房整修的同时,优先安排房屋老化电线和上下水管道改造工程项目,使整修后的旧楼区不仅环境优美,而且房屋使用功能得到提升;巩固整治成果,搞好修管衔接。力争做到整修一片、接管一片、管好一片;继续探索和完善旧楼区物业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合旧楼区物业管理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其物业管理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
物业用房,属业主所有
不得买卖抵押或改做他用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物业管理部门获悉,今年本市将加强管理,杜绝开发企业没有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问题,要求新建商品房项目应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至4%。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照今年房地产竣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计算,预计今年本市将落实物业管理用房6万平方米。
按照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多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配备独立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高层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且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置在高层住宅内的,应当设置独立的使用通道。住宅小区建筑规模在1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了方便管理,应当将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置在小区中心区域或者小区主入口附近。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做他用。
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新建项目详细规划中没有物业管理用房的,房管部门将不颁发售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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