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仲裁委员会在全国首创的“友好仲裁”制度实施一年来取得长足进展。“友好仲裁”制度不仅成为简便快捷、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充分发挥了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友好仲裁工作,天津仲裁委员会编制了友好仲裁程序流程图、制作友好仲裁协议书等一系列方便当事人的简化友好仲裁程序及文书,努力为当事人创造和谐温馨的氛围,促使纠纷尽快解决,力求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