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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惟一的通道
张立记得,3月24日又是一个星期六,“那天王鸿举市长亲自召开了一个会议,市长用了一个词‘无懈可击’,如果法律上有瑕疵有问题就不能走强拆这条路,底气不足。那天,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和专家,各个参加的部门可以说畅所欲言,表明了市里头的重视,也明确了架构分工。”
张立说:“王市长的法治意识非常强,市里头和区里头都成立了临时性的处置小组,但都没让法院参加这个小组,王市长说不能把法院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来参与处置小组。”
法院既感到压力很大,又感到被寄予厚望。“大家都意识到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党委、政府过度介入影响并不好,这事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威。”
“法院是双方(杨武吴苹与开发商)唯一的通道”,郑洪这样分析当时的局势。因为已进入司法程序了,再回到行政程序来,只能让事情更复杂。
法院在3月24日之前,除了走程序之外也作了大量工作,“3月19日听证会之前,法院要跟他们协调,但是吴苹很抵触,不要法院的人参加,要求跟开发商单独谈,她对房管局也一样。”
郑洪坦言,法院当时想尽一切办法跟吴苹做工作,最终,吴苹表示愿意调解,但必须由张立主持,因为觉得新来九龙坡区的他可能不会偏向开发商。“我虽然感到有点突然,但觉得没什么。”张立说。
“3月25日下午,她来到办公室,我和法院的另外两个同志跟她谈了3个小时,她又提出要撤掉我们的裁定书和房管局的裁决书,我说如果你认为国务院的拆迁条例有问题,只能把法律和法规改掉我们再裁定,后来她没有再坚持。”
经过前一天的沟通,3月26日法院把开发商找来,双方开始新一轮的谈判。“26日、27日谈了两个下午和一个晚上。但她坚决不见开发商,只好把开发商安排在另外一个办公室,背靠背的谈,法院起到一个传声筒的作用。”
同一天,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在全国书市动员大会上表示,要依法、冷静、妥善处理“钉子户”事件,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
但吴苹说,“他们只记住王市长说的‘绝不迁就漫天要价’,闭口不谈王市长‘依法、冷静、妥善’的指示。”
毕业论文
郑洪开玩笑说,这事就是他的毕业论文,如果论文写不好,他就要“下课”了。
“当时我们担心中央哪个部门出来表个态,会造成我们被动的。”九龙坡区给重庆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及时汇报沟通,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这篇论文的节点到来了。张立透露,谈判过程中吴苹还是很合作的,要价逐渐降低。“她玩语言游戏,她没直接说要1000万、2000万,而坚持要房子,但房子有预期值的。要求一楼14万(一平米),二楼5万(一平米),那么加起来不是将近2000万了?”
除了房屋安置,还有其他补偿要求,比如从1993年到2004年的补偿400万,从2004年到现在则每个月赔4万元,经过做工作,到27日晚上总补偿额降到了100多万。
而此时现场情况更趋复杂,张立感觉到有越来越大的紧迫感,“那个地方成了一个舞台”。
郑洪透露,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拆迁户赶到现场声援,其中有个珠海的“钉子户”还跑到杨武的楼内,要挂幅标语。有个人甚至喊出了极端的口号。“我们当天晚上就查清了他的身份,但只是对他帮助教育。”
公安部门和街道都投入了力量。“说老实话,现场和周围都有24小时监控。”郑洪说。
“坦率地说,27日晚谈出的价格,开发商都同意了,但市领导的态度变得明朗,决定了几个原则,第一不能说假话,第二不能解决这个事情而引发其它事情,这给我们谈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立说。
对于每天损失6万元的开发商来说,即便满足吴苹的所有要求,也更符合其利益,但事情到了这一步,政府方面必须考虑其余280户已经搬走的拆迁户的利益,还要考虑今后重庆乃至全国的拆迁工作格局,“必须对历史负责”,当地官员称。
张立透露说,27日那个方案,当时还房就是定的鹤兴路原地还,补偿则高达170多万,高出最终披露的协议数字60余万。“当时我已经精疲力尽了,吴苹也不行了,当天晚上就去输液。”
那三个小时发生了什么
但27日的方案在上面没有通过。
“吴苹提出要见郑书记,要求很强烈,还开了个玩笑说,让我见书记,一分钱都不要了。”
28日下午,郑洪见了吴苹,从2点多开始,谈了3个小时,那三个小时,被媒体誉为事件的转折点。吴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吴苹一上场就独白了40多分钟,郑洪一边倾听一边记录,吴苹说,她感受到郑洪的亲切和对她的尊重。
会面中,吴苹提出,“郑书记如果你有难处,我跟市领导见面。”郑洪明确拒绝了。吴苹说这个事情演变下去,政府有什么脸面。郑洪明确表态,维护法律和司法的权威就是政府的脸面。
郑洪回忆,“吴苹跟我说现在这种被动也超出她的想象,我跟她分析这个事情延续下去会有哪几种结果,我们对这个事情是什么态度,最好的结果又是什么,大家谈得很愉快。”
“我明确要求她和开发商不能达成私下协议,这个要公布的,我要对280户其他拆迁户负责。”结束会谈时,郑洪坦然地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吴苹,“后来吴苹给我打过3次电话,征求我的意见”,最后一次,则是专门表示感谢。
那天吴苹又作了让步,补偿数字就是那一天定下来的。
“吴苹也有她的道理,以前房管局说2006年11月才断水断电的,吴苹提出2004年10月份停的水,2005年2月份断的电,我们迅速核实,发现吴苹没有说谎。5个月和30个月的停水停电期,补偿肯定是不同的,她说的有道理的部分经过核实,我们也充分考虑。”张立说。
“最终的方案认可了我说的事实,证明我说的是对的,我特别高兴。100多万的补偿费也比原来的72万多,即便多一块钱也是我的胜利。”吴苹这样评价道。
然而,整个拆迁安置方案上有明文规定,原地修建的房屋是不能作为安置用房的,这成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问题。
张立透露,“到了29日,我们又跟她谈,怕造成负面影响,便抛出一个方案,先货币补偿她,然后房子造出来后优惠卖给她。”
这场又是谈到凌晨2点的谈判让吴苹很不高兴, “你这个时候给我240多万货币安置,说是优惠卖给我,但开发商以后毁约怎么办?”
刚刚出现转机的谈判,旋即又陷入山重水复尽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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