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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津开发区惜土如金,为从源头上保证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对土地使用设置了多道"门槛",实施严格管制。
--适当设置准入条件,并通过制定投资项目评价体系,对不同的产业项目设定不同的"门槛",有选择地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污染程度低的项目。对质量不高的项目,土地价格形成第一道限制。
--实行供地量与投资额、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严格规定项目投资总额和密度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供应土地。天津开发区在全国率先出台梯度地价政策,根据不同行业的平均投资密度确定不同工业行业的基准地价,切实做到将土地价格与行业门类及投资密度挂钩,实现地价政策的公开并鼓励企业集约利用土地。
--严格管制土地用途和动工、竣工期限。天津开发区将闲置土地清理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协议收回、无偿收回等方式消化闲置土地。天津开发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土地用途,规定用地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明确规定土地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六个月内动工建设,两年之内全部建成。1999年,开发区已将生活区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基本消化处理完毕,2004年上半年,开发区又对工业区的约30万平方米闲置土地及在建停工工程予以收回。
--将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使用调整结合。逐步淘汰占地多、用地少、效益差的项目,把土地调整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充分挖掘土地潜力,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促进开发区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另外,试行土地二次开发。天津开发区起步时,引进项目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些企业经过20年,因各种原因已经关闭,土地基本抵押在银行,但这都是优质的工业用地。天津开发区从清理产权入手,重新拿回这些土地用以提供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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