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交通规划编制核心
构筑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
突出滨海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提高综合换乘服务水平
形成城乡一体综合交通体系
从天津市政府昨天召开的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上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正式启动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预计将用一年时间完成编制任务,为解决现状交通问题和指导未来交通发展提供基本依据。
近年来,本市交通行业各主管单位会同规划部门相继编制了多项交通专项规划。规划的实施对完善本市综合交通状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去年,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在交通专项规划中,确定了本市交通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性原则。为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精神,更好地发挥交通规划的指导作用,迫切需要编制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引导城市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将以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和2003年编制完成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为依据和基础,注重加强中心城区以外地区的规划控制,注重与环渤海其他地区的横向联合与协调一致,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形成系统开放、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层次分明的综合交通规划体系。规划将重点突出六个方面,一是以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为核心,二是着力构筑区域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网络,三是突出滨海新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四是坚持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的“TOD”模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五是强化交通枢纽功能,提高综合换乘服务水平,六是支持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计划,市域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共分为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及城市交通发展专题分析、交通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研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纲要、交通专项规划方案的编制等几个阶段,全部工作预计将用一年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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