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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应当如何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答: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政策性强,各级检察机关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保障办案工作健康开展。一是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涉及的法律政策界限问题,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确、认识分歧较大的案件要慎重对待,尤其不能草率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把握不准的要向上级检察院请示,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二是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适当给予政策支持与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犯罪严格区别开来,做到依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支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和正当权益。三是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把握从严、从宽的条件和尺度,既要防止放纵犯罪,也要防止扩大打击面。对于订立攻守同盟、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负案潜逃等对抗侦查、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特别是对于顶风作案的,必须坚决严厉打击;对于主动向单位、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讲清问题或者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积极检举揭发商业贿赂和其他犯罪、确有立功表现的,应当视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要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影响和社会效果,坚持突出重点,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多数,防止不分轻重主次、打击面过宽。
问: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对办案质量和安全有哪些要求?
答:办案质量和安全是检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生命线。无论是查办城镇建设领域还是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高检院都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安全。首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备案审查和撤案审批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其次,要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强化办案安全意识,明确办案安全责任,规范办案工作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安全办案。再次,要严格办案纪律,对于违法违规办案造成严重后果、利用办案之机谋取私利的,要严肃处理。
问: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如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答: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办案要求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当地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查办工作,既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又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控告检察、反贪、侦查监督、公诉、渎职侵权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制约,从而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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