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票的误会
关于个人支票将在6月全国推行的说法,许罗德给予了否定。因为,央行制订的《支付结算办法》从一开始就没有禁止个人开支票。换言之,个人开支票从一开始就是允许的。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说法,主要是因为,央行在6月将建立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许罗德说,导致个人支票难以推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商业银行和社会环境。目前,商业银行对个人支票宣传和推动力度不够,商业银行没能建立配套的风险防范体系。
另外一个原因是个人支票并没有得到用户的认可。许罗德说,中国还没有个人签支票的习惯,如果到市场买东西,个人去签支票,营业员无法核对个人签发的是不是空头支票,对其个人信用状况也不了解。
为此,央行征信系统将设立“个人支付信用信息系统”,并会把个人的各种资信状况录入此中。
小企业开户门槛
在许罗德看来,小企业在商业银行开户遭遇门槛的现象并不符合有关规定,属于歧视政策,应对其进行“道义规劝”。
现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开立账户并没有最低金额方面的限制。个别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采取对企业开立账户设定最低金额标准的做法,违反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规定。
目前,央行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管,主要依据是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中并未要求存款人必须在账户上保持一定的存款额度、注册资金达到一定水平的限制。
因此,只要存款人符合开设账户的条件——拥有合法的商业文件,商业银行就不得拒绝其开户请求。
许罗德表示,人员不足不能成为商业银行拒绝为小企业开户的理由。他建议,商业银行可以推行“差别服务”,大小客户可以享受不同层级的服务,也可通过内部调剂出一部分人员为小企业服务,“但决不能拒绝为小企业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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