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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提出多般质疑,称不接受该结论
“黎朝阳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2007年4月29日12时20分,桂林法官黎朝阳死亡事件领导小组与法医在桂林桃江宾馆向家属宣布了调查结果。
据家属现场拍摄的录像,调查组组长、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在会上介绍,黎朝阳因涉嫌受贿羁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后,情绪激动,经常大声喊叫,睡眠及饮食很不规律,放风后拒绝回到监舍,曾几次趁看守有员提审同监舍人员时想趁机跑出监舍,为此,看守所给他加戴了戒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韦华生在随后宣读尸检报告时称,黎朝阳的这些表现为“猝死的诱因”。
根据调查组的报告,3月28日,黎朝阳趁民警带出同监舍关押人员时冲出监舍,由于地滑摔倒在地,上嘴唇磕在铁门的角铁上,掉了一颗门牙,流血不止。值班民警随即将黎朝阳送往兴安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其上唇全层裂伤,裂口与嘴唇等宽,医生为他缝合了5公分长的伤口。送回看守所后,黎朝阳拒绝接受治疗。
2007年4月2日8点50分,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排除黎朝阳中毒、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法医韦华生对黎朝阳身上的伤痕一一做了解释。尸体除唇鼻之间的缝合口外,表体无遭受暴力的痕迹,体内亦无异物。胸部两个对称圆环形暗红色皮肤色素改变,胸前肌肉未见出血,这是抢救时直流电留下的伤痕。腹部(系腰带处)两侧、左右大腿对称地留有圆形表皮色素改变,可能系关押期间很少洗澡及身体摩擦。两个手腕有皮下出血层,下肢的两个踝部也有表皮剥脱,为黎朝阳生前曾带手铐脚镣,行动不便碰撞摩擦所致。“黎朝阳的猝死有诱发因素,原因不明确。”韦华生说。
在医学界,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病理至今原因不明,多发生于平素健康、20-49岁的男子身上。八成20-40岁的男性猝死者死于潜藏的心血管疾病,压力过大、好胜心强等心理状态往往是诱发潜藏疾病“瞬间爆发致命”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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