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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唐延芹 |
民计是群众的生活,民生是百姓的福祉。关注民计民生,首先要关注困难群众;帮扶弱势群体,首先是解决他们最直接、最紧迫的生产生活难题。牵挂困难群众,帮扶弱势群体,不仅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社会主体地位得以充分尊重的重要体现,更是为官为政者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正确政绩观的永恒追求。
用功利的尺度衡量一切,社会就会缺乏感情,失去色彩。一切都在冰冷的算计之中,这样的社会不可能和谐。关注民计民生,劳动保障工作就要紧贴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需求,使他们生活得以改善,地位得以提高,权益得到保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出发点上,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将涉及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就业、养老、医疗和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调整政策措施,完善制度体系,使制度、政策、措施和办法更加有利于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在落脚点上,兼顾不同困难人群、不同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把功夫下在服务百姓、改善民生上,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生活明显改善;在用力点上,立足发挥制度的普惠功能,着眼政策的公平效应,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劳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使全体劳动者焕发共建和谐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蓬勃生机。
新时期、新阶段、新目标,改善民计民生,就要从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最关心、最急迫、最现实的就业、养老、看病、收入等切身利益抓起,踏踏实实为民解忧,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努力使工作有创新、有举措,不断使群众见成效、得实惠,形成工作成效检验政策措施,群众满意衡量用力方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帮助困难群众就业上,实行促进“十类”困难人群就业帮扶措施,使他们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在提高退休人员待遇上,着眼年龄大、退休早、待遇低的弱势群体,使退休老人的待遇年年有增加;在减轻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看病负担上,推行10项惠民举措,扩大医保覆盖面,使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职工都能享受医保;在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上,加大投入,面向困难职工,从职工债务清偿、劳动关系转移、转岗再就业入手,使富余人员得以妥善安置;在增加职工收入上,立足大多数中低收入普通职工的利益,推行企业效益与职工工资同步增长的刚性办法,使广大职工及时分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1 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难题,是凝聚社会创造活力的重要途径,是尊重劳动、促进公平的重要保证。
和谐社会,共建是基础。共建就是要激发全体人民的创造力,通过干事创业,给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困难人群就业难、难就业,是影响生活、形成矛盾的主要因素。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帮助他们获得收入、改善生活,是激发社会创造力的重要途径,是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全市2003年至2006年的四年时间,累计增加95.28万就业岗位。就业人数的增长幅度,平均每年以高于GDP总值5至6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大面积的就业,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就业难题奠定了基础。全市自2003年以来,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6万多个,安置大龄下岗职工5.3万多人。先后有3万多名失业、低保人员实现再就业。在促进困难群体就业的资金投入上,累计为12.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费6亿多元,为3.75万名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补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近5亿元。政策的倾斜、资金的投入、措施的有力,有效地破解了困难群众的就业难题,困难群众的就业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促进困难群体就业,是改善民计民生的永恒话题。今年我们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将帮扶对象细分为“十类”,实行政策全覆盖。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理顺劳动关系,促进稳定就业;对“4050”大龄下岗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对市内六区就业困难的单亲母亲、零就业家庭实施盯人帮扶,送岗上门,送人上岗,确保每户有1人上岗;对领取失业保险和城镇低保人员,实施失业保险、城镇低保与再就业联动机制,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城镇低保金的同时,再给予一定数额的就业资金扶持,帮助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六类困难人群就业难题得以大面积解决的同时,对随军家属、残疾人、刑释及解教等四类就业困难的特殊人员,采取送培训、送技能、送岗位,制定帮扶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实施重点定向援助。
有热情,更要有为民谋利的本领。困难群体就业难题的破解,有力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困难群众在共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体会到共享发展成果的喜悦,社会活力日益增强,和谐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从2002年底的12.4万人降为3.4万人。城镇低保人数由31万人减少到不足15万人。
2 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和谐社会发展成果共建共享的重要体现,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重要标志。
退休人员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既是对劳动的尊重,也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重要标志。与在职人员相比,退休人员收入少、待遇偏低,是生活中的弱势群体。随着经济发展养老金得到提高,是每一位退休老人最现实的利益需求,也是对人民群众权益最直接的维护。“十五”期间,全市百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断提高。全市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从516元提高到765元,增幅与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相同步,保证了退休人员生活。去年,全市对企业退休人员、企业离休、建国前老工人、转制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进行大幅调整。102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得到提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4元,人均水平再次由765元提高到979元,增长2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年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增发养老金23亿元。同时,还对1.24万名生活困难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费进行了调整,月人均增加100元,增长23%。养老金的增加和退职人员生活费的提高,两项之和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3.1个百分点。
解决民生问题的成效,最终要看老百姓是不是得到实惠。今年以来,在提高退休人员待遇上,政府投入的资金更多,迈出的步伐更快。一是着眼在职职工的当期利益和退休人员的长远利益,实行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建立缴费年限、缴费多少与养老金待遇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保障已退休人员的利益,在实施新的计发办法时,我们专门就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出台补充规定,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按照新办法重新核定待遇,使他们得到实惠。截至目前,全市已对2006年办理退休的70%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待遇。二是立足退休人员的长远保障,加快推进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增强基金的抗风险性。今年我市做实个人账户的比例,由上年的3%提高到4%。提高1个百分点后,全年做实个人账户的资金投入达17亿元,政府的财力更多地向改善民计民生倾斜。三是继续提高养老金标准,增加退休人员收入。在去年养老金两年连调的基础上,今年人均养老金将再次提高百元左右。调整的利益点继续向退休早、年龄大、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倾斜,体现对老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预计,今年政府专项用于提高退休人员待遇的资金支出将增加8亿多元,惠及110万离退休人员。全市人均养老金水平将突破千元。四是提高三类特殊人群的养老待遇,使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去年提高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并建立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增长的待遇调整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将对企业离休人员、原市属二级行政公司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等三类特殊人群的待遇进行提高。此项政策使1.7万人受益,人均增加养老金601元。
退休老人养老待遇的提高,困难人群补助标准的增加,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是分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志,是人民群众社会主体地位得以彰显的充分体现。
3 减轻参保患者看病负担,使困难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医保,是扶危助困、弘扬传统美德的新发展,是医保制度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和谐开篇。
看病负担重,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分享发展成果,必须从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做起,从减轻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人群就医负担做起。在减轻参保患者看病负担上,我们从去年底开始实施10项惠民政策,使困难人群、普通群众享受到和谐医保。一是实施退出市场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门急诊补助政策。我市自2004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建立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制度。对无力参保、退休后无法享受医保的困难企业人员,采取政府帮助,行业、企业筹资的办法,一次性解决了25万人的大病医疗问题,累计支付医疗费达4.6亿元。在此基础上,今年投入1.2亿元,对这部分人群增加门急诊报销待遇,形成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既享受大病住院医疗,又有门急诊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障格局。二是提高市级以上退休劳动模范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将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救助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5%。三是提高重病、大病患者的医保待遇,减轻就医负担。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血友病纳入门诊特殊病,对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住院待遇报销。同时,提高原门诊特殊病中“武疯”病参保患者的医保待遇,将住院门槛费减半,将报销比例提高5个点,即在二、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由原职工85%、退休人员90%,分别调整为职工90%、退休人员95%。四是提高大额救助支付标准,由过去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使个人负担更轻。五是取消常见病、慢性病参保患者常用的1500种乙类药品个人增付比例,减轻长期用药参保患者个人负担。六是将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纳入报销范围,取消购买非处方药报销限制,使参保患者有更多的选择权。七是放宽家庭病床设立标准和条件,年龄由70岁下降到60岁,病种由4种扩大到6种,使医保政策更加以人为本。八是将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部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患者首诊进入社区治疗,促使医保资源的分布与使用更加合理。九是对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的药品费给予报销。对通用名称在目录内但商品名称不在本市异名库的药品,将其纳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围,方便患者异地看病。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推行门诊联网结算,参保患者在门诊看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方便患者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推进和谐进程,实现和谐目标,挑战不仅来自群众日益增长的医保需求,更多地取决于发展理念的差异。10项医保惠民政策的实施,是医保制度以人为本、步入和谐的重要开篇,它使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享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到目前为止,医保基金已为退出市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179万元;近900名肝移植、血友病及精神病患者,享受到提高后的门诊特殊病待遇,医保基金增加支出近百万元,患者直接受益;全市共为符合政策条件的354名参保患者建立了家庭病床,支付基金47万元。同时,取消常见病、慢性病参保患者常用的1500种乙类药品个人增付比例政策付诸实施后,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300万元,参保患者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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