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检察院侦查终结,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犍为电力)原总经理官平巨额受贿、行贿案,近日由成都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官平无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该案的内幕。
10万现金装进鞋盒送人
据四川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是在查处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时,发现官平涉嫌犯罪问题的。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初,犍为电力进行改制时,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官平想低价买下该公司的国有股份,多次找时任犍为县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希望得到支持和关照。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官平在一家宾馆停车场将用鞋盒装好的10万元现金送给田玉飞。
收受贿赂“胃口大”
官平接受调查后,检察机关又发现他有涉嫌受贿问题。
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至2002年,犍为电力供应部副部长兼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某(另案处理)在负责该公司农网改造等项目设备采购中,向官平提出平分供货单位给予的“回扣”,官平签字同意报销上述设备款项。后刘某用128万元为官平在成都一高档住宅区购买了1套面积为282.91平方米的住房。
1998年3月,刘某找到兼任坛罐窑水电站二期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的官平,请他帮助其兄(另案处理)取得电站土建工程,刘某承诺事成后给予实惠。1998年5月,在官平的帮助下,其兄参与竞标获得该项目。1999年至2001年3月,官平先后在犍为和成都等地3次通过刘某收受刘兄给予的现金137万元。检察机关查明的这些受贿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均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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