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人员犯罪是近年渎职查办重点占1/3左右
[宋寒松]我们检察机关近几年要加强我们的监督力度,加强查办司法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的问题,这几年查办的案件是比较多的,占的比例也是比较多的,司法人员主要占1/3左右,力度还是可以的。
这几年司法人员犯罪在逐年下降,说明了司法队伍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下,不断进行着队伍的整顿和管理,这说明司法队伍的素质在逐年的提高。当然司法人员犯罪仍然是我们查办重点。
减少司法不公的现象最主要的方式就是铲除他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查处犯罪是最大的预防,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当然加强预防、加强教育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要保障司法工作人员都能够秉公执法,都能够执法为民,目的是要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建设。用教育的手段、监督的手段、惩治的手段多管齐下,不断的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另外,司法机关的制度建设也是相当重要的。我认为有了好的法律制度和好的工作制度才能够保证司法公正。
量刑轻缓刑多反渎职目前面临“三难一大”
[网友]目前推进反渎职工作有困难吗?高检是否已经有了明确的工作思路来克服这些困难?
[宋寒松]反渎职侵权犯罪的困难还是比较多的,概括起来叫做“三难一大”: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阻力大。
在履行职权过程中胡乱审批,审批的对象是受益者,受益者肯定不会去举报了,这种就不易被发现。另外就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也不正确,他也不去举报,这样的话查证起来也很困难。同时处理也很难,现在包括对一些案件的处理偏轻,或者不让处理,这也是来自于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情况。有的是对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认识不正确,给我们的查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法定最高刑有三年、五年、七年的,除了侵犯人权的几个犯罪,将来可以视行为后果的严重程度来改变罪名进行宣判,比如说把人打死的刑讯逼供案件,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可能会以伤害致死来处理,这样的话量刑就比较高。
另外,有些是认识问题,对于渎职侵权犯罪处理偏轻,也是处理难的一个表现,有的是不让你进行处理,再有就是要求你免刑或者缓刑。其实本来法律规定的刑期就不高,你再弄一个免刑和缓刑,这样缺乏严肃性,实际上是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一种放纵或者说是一种放任。将来我们检察机关要进行法律监督,如果处理轻的该抗诉的就抗诉,从而改变目前这种惩治不力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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