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巩固和发展上海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支持、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支持人大健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长效机制,发挥各级人大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使地方立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人事任免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健全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的制度,经常听取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支持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联系各界人士、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凝聚人心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坚持把扩大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健全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继续推行社区事务议事会、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听证会、社区矛盾协调会等制度,在探索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践中,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的要求,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加强市委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在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重点推动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保护资源环境等重要领域的地方立法。支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人人自觉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发挥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监督,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工作,为上海发展争取更广泛的力量支持,为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更大贡献。
(四)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促进和保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章程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他们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大口党委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要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使各项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
(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优化权力结构,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从源头上防止滥用权力。健全监督体系,加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相互衔接,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完善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等关键领域,要认真查找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完善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公开透明度,强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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