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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首先请宋司长做发布。
[宋德星]: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在前不久的交通部宣布了促进两岸海上直航的五项政策措施,宣布以后朋友们,还有很多航运界对这个事情非常关注,下面我借此机会给大家做一个说明。
第一,关于鼓励我们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随着我们大陆运输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运输的建设需求非常旺盛,大陆现在港口的吞吐量已经去年达到了55.7亿吨,我们的集装箱吞吐量已经达到了9300万,这个数应该说在全世界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我们的公路建设这几年也发展非常迅速,公路通航里程高速路在世界上也排名第二。
所以,无论运输的增长需求还是建设的需求,这个市场是非常大的,很多的交通企业非常看重这样的建设市场,我们台湾有关企业也是非常愿意投入这样的一些建设需求。我们为了支持台湾的交通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扩大投资和经营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所以交通部研究出台了这项政策,鼓励我们更多地台湾企业台商参与大陆的港口和公路的建设经营。这是我想说明的第一条。
第二条,关于大陆进一步向台湾业者开放运输市场,十多年前大陆已经主动地向台湾的航商开放了部分的航运市场,允许台湾的航运企业到大陆来设立航运代表机构,我们也多次呼吁台湾当局有关方面尽快向大陆航运企业开放市场,允许两岸航商互设经营机构。
但是,到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台湾方面的回应。截止到目前,台湾的航商在航运领域里已经设置了7家公司,67家航运代表处,应该说是为台商航运企业在大陆扩大经营市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满足台湾航运业务发展的需要,密切两岸航运的关系,交通部又决定在原有的开放基础上,进一步向台湾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开放运输市场,相关企业可以直接地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坞、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和汽车维修企业等,这个方面都可以设立独资的企业。
同时,在国际船舶代理、道路客运方面可以和大陆方面成立合资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执航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以在大陆,就是福建相关口岸设立代表机构、办事处,从事相关的票务工作。
关于独资的船务公司,内涵包括为母公司拥有和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单、结汇和签订船舶的代理和服务等等日常的业务。独资经营公司还可以从事定仓、拆装箱、仓储、货物、运输运费和其他各种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以及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最后,我也想借此机会再次呼吁,希望台湾有关方面能够顺应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要求,尽快向大陆的航运企业开放市场,允许大陆的相关企业到台湾投资,这不仅有利于两岸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将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为台湾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是一件双赢互利的好事情。这是说明的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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