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报巴拿马牙膏中含二甘醇问题调查结果
在2007年5月31日下午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巴拿马药品中毒事件”调查结果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魏传忠表示,巴拿马公司更改产品适用范围、保质期限,此次事件的最主要责任在巴拿马商人。
魏传忠表示,2006年发生在巴拿马的药品中毒事件,引起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当时就进行了调查。2006年10月,美国食品药品局(FDA)受巴拿马政府的委托致函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请求协助调查导致此次事件的原因。接到请求后,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当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有关公司不属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他们生产的“TD甘油”是化工原料,不是药品生产原料,中国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是有严格规定的,未取得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禁止从事药品的生产和经营。调查结束后,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调查结果通报给了FDA。
近期,国外媒体又开始对此事进行报道,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中国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再次开展调查,并于5月10日成立了由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成立后,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工作,联合调查组分别于5月11日、23日两次到江苏对涉及到的江苏省泰兴市甘油厂的生产和内销环节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实地对生产现场进行了核查;调查组多次对北京中服嘉远贸易公司(国内供货方,简称“中服公司”)贸易及出口环节进行了调查取证,了解当时的贸易情况,依法收取了相关证据。当地政府也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基本情况及贸易过程
魏传忠说,“TD甘油”与甘油(丙三醇)相比,具有相似的物理性能,在某些工业领域可以替代甘油使用,但化学成份不同,不能应用于药品生产。中服公司是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中服公司和泰兴市甘油厂均不是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他们生产和经营的“TD甘油”是化工原料,不是药品生产原辅料。经调查,“TD甘油”先由中服公司卖给西班牙RASFER公司,再由西班牙RASFER公司卖给巴拿马,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贸易过程。
1. “TD甘油”由中国至西班牙贸易过程。
2003年7月,中服公司接到西班牙RASFER公司通过互联网提出的9000升甘油询盘后,于7月28日与泰兴市甘油厂签定了11349公斤的“TD甘油”的销售合同(货值78308.1元),并于2003年8月3日经上海港将该批货物运往西班牙巴塞罗那销售给RASFER公司。至此,中服公司对外的贸易过程已经结束,西班牙方面对此无异议,中服公司也不了解西班牙公司要将货物销往第三方的情况。
2. “TD甘油”由西班牙至巴拿马贸易过程。最近,经西班牙RASFER公司确认,该批货物已于2003年,由西班牙RASFER公司销售给巴拿马美迪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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