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在和全世界小朋友一起庆祝节日的同时,中国的孩子还收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特殊礼物——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从今天起施行。
在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我国近来屡有大动作,先是4月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强调学校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而重新修订的《未保法》,含有许多突破与创新,且极富时代特色,它的施行将让孩子们获得更自由更快乐的健康空间。
新的《未保法》有几处前所未有的变化,比如“工读学校”的称谓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专门学校”;因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被首次提出;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若“生而不养”,今后将被剥夺监护资格。
20年前,一部《寻找回来的世界》让我们认识了一群“不良少年”,也记住了“工读学校”这个名字。在人们的印象里,“工读学校”总是和坏孩子相关,自家孩子若进了这种学校,家长非得羞死不可。如今从“工读”变为“专门”,就像“盲人学校”改为“视障学校”,虽然两字之差,却消除了歧视,赋予了人性化。而关爱留守儿童,可以理解为对关爱农民工的延续,保护好他们的“后院”,是对他们参加城市建设的极大鼓舞。至于剥夺某些无良父母的监护资格,更表明《未保法》关爱孩子的力度和决心。古话说“养不教,父之过”,但对生而不养的父母,人们痛心却无奈,毕竟孩子是人家的,外人干涉不了。但从今以后,这种情形将有所改变:孩子虽然是你的,但如果不好好“养”,你也别想再当孩子的爹妈。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遇到最多的一个词就是教育。在家受家庭教育,上学受学校教育。孩子们虽有“小皇帝”、“小公主”的雅号,衣食无忧,饱暖不愁,但众多父母望子成才心切,孩子们却因此很不开心。比如,很多城里的孩子只要学会说话走路,通常都会由父母领着,上午学英语,下午学钢琴,晚上学画画……家长们梦想着培养个贝多芬或者毕加索,完全不管小孩子是否愿意,是否吃得消。对这种情况,《未保法》有了明确说法:父母在决定未成年人事宜时应听取孩子的意见。生而不养不行,养的太过也不行,孩子有权依法对大人说不。
据我所知,农村孩子倒很少遇到以上情形,关键是求学无门——没有教的。所以,农村孩子一般会“无所事事”地度过“学龄前”,然后进入学校。在我儿时的记忆里,老师是很“厉害”的。入学之前,孩子如果淘气,大人会告知“再闹老师不要你”,上学之后,孩子如果淘气,大人会威胁“再闹就告诉老师”。“老师”的威慑力之所以这么大,是因为过去的农村教师似乎继承了私塾先生的“光荣传统”,经常习惯性体罚,至于骂学生“笨蛋”之类的污辱性言语,更是家常便饭。
很多年过去,体罚很少见了,但可能变相存在,而言语“惩罚”一定也还有。不过,今后遇到这种事,学生可以依法对老师说不了。过去是不打不成才,现在是成才不许打。
新的《未保法》,进家庭,进课堂,关爱孩子身体,关爱孩子心灵。这种关爱,会保护孩子直到成年,并将影响他们一生。拥有《未保法》的孩子,天天都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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