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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生仅5天的男婴, 5月24日2时前后“失踪”了。事发地点就在杭州第四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病房。目前警方已发出协查通报,寻找被盗男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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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电脑
收取接收器LAR发出的信号,监控网络工作情况,显示标签及报警信息
网络
连接LAR及出口监视器至控制电脑
LAR
接收婴儿防盗标签发出的信号,传输标签信息至控制电脑
出口监视器
安装在出口处,发射出的信号可以被附近的婴儿防盗标签检测,传输有关信息至LAR
婴儿防盗标签
检测出口监视器和母亲标签发出的信号
母亲标签
发射信号至附近的婴儿防盗标签
婴儿电子防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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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被盗婴儿无踪影
2004年7月3日,一名在顺德乐从医院出生不到48小时的小宝宝,被一名“医生”以做“肝功能检查”为由,从新妈妈刘莲妹身边抱走,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谈起婴儿被盗,乐从当地人对当时这一事件仍记忆犹新。那名穿着医生服装,多次到病房为多位产妇检查的神秘女子到底是真医生还是假扮医生的盗贼?至今没有定论。
李家向医院索赔70万元。当年11月中旬,顺德法院判定乐从某医院赔偿李波、刘莲妹经济损失、精神赔偿费共计69566.5元。
随后,李家两口子踏上寻找孩子的漫漫征途。记者了解到,他们至今仍没有孩子的任何消息,当地公安部门也未有破获案件的消息传出。
无独有偶,南海黄岐医院也发生过这样一起婴儿盗窃案。1998年2月1日凌晨,产妇周秋苹在黄岐医院产下一健康男婴,当天上午11时40分左右,周秋苹及家人发现婴儿失踪,之后一直下落不明。周秋苹夫妇于是起诉黄岐医院,要求赔偿婴儿丢失后的精神损失等费用共50多万元,但南海法院以婴儿是在其家长直接监护下丢失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2000年,经过再次上诉,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岐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对婴儿的丢失负有责任,并判决黄岐医院赔偿周秋苹精神损失费2万元,承担诉讼费用。但失踪的孩子同样再也没有回到亲爹娘的身边。
轿车截获五婴儿
2007年6月3日,河北省高速交警南宫大队查获一辆被盗车,从车内搜出5名出生刚10天左右的婴儿。由于歹徒逃窜,5名婴儿的身份成为一个谜。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曹爱平作出批示,公安厅派员参与破案,5名婴儿将接受DNA检测,以便准确地寻找他们的亲生父母。
佛山市顺德区一家医院不久前投入巨额资金安装了国内首套婴儿防盗系统。这套从北美进口的高科技设备为医院婴儿安全保护量身定做。由于医院为此收取每天15元的婴儿防盗费和25元材料费,一些产妇于是质疑这个收费不合理;更有产妇认为,这套设备是否真的能够有效防盗还有待观察。
婴儿防盗系统现身医院
记者在顺德区该医院妇产科住院部看到,这套由加拿大引进的婴儿防盗专用系统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安装在楼道墙面上的感应装置,另一部分是套在婴儿脚上的磁片感应器。
该医院一些医护人员认为,以人工为主防止婴儿失窃的方式已经证明不可靠。因为不法分子的手段往往令人防不胜防。
记者随后从婴儿防盗设备经销商处了解到,目前这种设备在新加坡的医院也有使用,在中国内地该医院属于第一家。
记者从知情者口中了解到,该医院之所以花费巨资购置婴儿专用防盗设备,是因为之前顺德乐从、南海黄岐等地医院连续发生婴儿失窃案件。“一旦发生这样的案件,对于产妇家庭、婴儿自身、医院等各方面都是非常沉重的打击,因此花这笔钱值得。”该医院保卫科秦科长说。
额外收费经物价局备案
对于收费问题,医院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钟女士说,这种设备是医院花巨资专门购买的,产妇受到的是特别护理,况且医院单独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钟女士随后出示了一份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婴儿电子防盗系统”项目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上面核定其性质属于非基本医疗的特需服务项目,允许其按照每日15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防盗系统5秒内有反应
对于产妇对婴儿防盗系统功效的质疑,医院婴儿防盗系统技术维护人员解释了该系统的工作原理:“婴儿在一定的距离之内,警报系统就会报警。婴儿一旦离开感应距离,或者将其脚上的磁片感应系统破坏、取下,报警系统会立即作出反应。”
医院保卫科秦科长说,犯罪分子即使想取下婴儿脚上的磁片装置放在5米之内,也根本不可能,因为套在婴儿脚上的磁片和整个胶环是一体的,胶环里面是电源线,“取下就会破坏胶环,胶环一旦被破坏就会自动报警。而且每个婴儿的床位、编号都在电脑系统之内。如果出现问题,在5秒钟之内值班室内的电脑系统就会准确显示出事婴儿的床位、号码。”
秦科长透露,这套设备在北美地区使用非常普遍,国外使用这种设备的医院目前为止还没发生过意外。
医院防盗为何产妇埋单
对于医院安装婴儿防盗系统,刚做母亲两天的张女士认为,每天15元的费用不算多,“这样能让我们更放心了。”
但刚刚出院的产妇陆女士则表示:“医院安装婴儿防盗系统我们支持,但是每天收15元我有意见,确保婴儿安全显然是医院本身应尽的责任。”
陆女士说,她生产时住院7天,出院结账时发现其中有105元属于婴儿防盗费用。“我一直认为,医院的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已经包括了防盗、意外伤害等内容。因此额外收取防盗费不合理。”
据了解,如今医院的爱婴区几乎打起了“保卫战”,为防止婴儿被偷、被换或者抱错等意外事故,各大医院如临大敌各出奇招,全方位、多角度的“宝贝计划”正风风火火地进行。
爱婴区严如“军事要地”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安科的李科长介绍说,产房的保安比“军事要地”还要严密,只设一个有保安24小时看守的出入口。产妇的亲属前来探视、送餐都必须登记,核对产妇的病床号、姓名等,经过保安与护士确认后才能放行,而且一次只允许两人以下探视。“我们要求保安要熟悉每一病床的产妇姓名、家属情况等。”李科长说。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各级医院的产科,都有类似的门禁规定。而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还在病房的窗口、平时封闭的紧急通道出入口安装了红外线报警装置。
女保安24小时巡视产房
各大产科爱婴区的保安人数,通常都比其他病房要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保安科李科长介绍说,除了值班的医护人员巡视、门口保安24小时守门外,他们还安排了女保安在产房内进行24小时的巡视。另据某医院医务科负责人介绍,“晚上11时后大门就关闭了,除了陪夜的家属,其他人都不能探视。内部有值班医生,外面有护工和保安,病房门口、走廊出入口有监控设施,这样总该万无一失了吧?”
禁入外来儿童背包须打开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佛山妇幼保健院不约而同规定,不是在本医院出生的宝宝都不得进入产后爱婴区。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主任陈蔚瑜介绍说:“非本医院出生的孩子,就算是会走会跳的大孩子,都不可以进入爱婴区,以免引起混乱。”保安科李科长还介绍说,进入爱婴区的产妇亲属如果带有背包、旅行包之类,都会要求他们在离开时打开检查。
防盗婴护士采取贴身战术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郭晓玲介绍说,婴儿离开产妇的病房去进行治疗、洗澡和喂养等程序,除了家属陪伴在旁之外,必须有一名当班护士贴身保护,以防抱错或被偷走,连家属自己也不可以随意把孩子抱离产妇的房间。
陈蔚瑜说,护士把婴儿抱离病房时必须填写表格写明护理事项、签名确认,抱回病房后再由产妇或家属签字确认。
盗窃婴儿构成何罪
一个出生仅5天的男婴, 5月24日2时前后“失踪”了。事发地点就在杭州第四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病房。目前警方已发出协查通报,寻找被盗男婴。《今日早报》图片
我国《刑法》并未直接规定有盗窃婴儿罪,涉及盗窃婴儿的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盗窃婴儿的,认定为绑架罪;
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还有一种情况是,窃婴目的是为了自养,并无勒索财物或出卖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绑架罪或拐卖儿童罪,而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盗窃婴儿的行为,客观上使婴儿脱离了其法定监护人,侵犯了婴儿的人身权利和其家庭关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认定为拐骗儿童罪。拐骗的方式既包括欺骗、利诱,还可表现为其他方式,当然也包括使用盗窃手段。
医院斥巨资防盗遭质疑
记者从佛山各大医院产科和保安部门了解到,不少医院都接触过这套婴儿防盗系统,但医院负责人纷纷表示,保护婴儿安全重要的还是完善内部管理。
安装成本高实用性不强?
对于顺德区某医院斥巨资为婴儿配置“护身符”的事,佛山多家医院的产科和保安科负责人表示,先进的科技设备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关键还是内部的人员管理要完善。佛山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郭晓玲介绍说,之前也有人向其推荐过类似设备,但由于成本较大,安装后如何收费也很成问题,容易引起争议。保安科经过评估,觉得相关设备实用性不强,所以没有采用。
医院防盗婴须综合管理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主任陈蔚瑜医生也说,“以前其他地方出现的婴儿被盗现象,很多时候都是作案者假扮成医护人员,这说明医院管理上有漏洞。只要在婴儿交接、出院手续上设计好完善的手续、出入口管理比较严格,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另外,不少镇级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医院产房规模不大,管理起来难度比大医院小,所以暂时不会考虑引进。
用熟不用生陪护很关键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主任陈蔚瑜介绍说,他们平时除了对保安和医护人员强调防范婴儿被盗外,还向每位在医院生产的产妇及其家属宣传安全问题。陈蔚瑜提醒,产妇休息时一定要尽量安排两个人在旁陪护和照顾宝宝,除了雇用专业的月嫂等陪护人员外,最好有亲属一直在场。雇用陪护人员也要提前熟悉,本来就是亲属朋友的就更好了。
陈蔚瑜说,在爱婴区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些年纪大的产妇家人或陪护人员,喜欢把宝宝抱到病房外面,在走廊跟其他住院产妇的亲属和陪护人员闲聊,“其实这有很大安全隐患,应尽量避免。”
七部门下发指导意见
要求创建“平安医院”
5月10日,卫生部、中治委等七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创建“平安医院”作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针对医院场所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据悉,今年下半年起,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督导组,对二级以上大型医疗机构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总结经验,研究提出“平安医院”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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